香港年審和做賬是怎么做的?需要什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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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的做帳是公司成立后的12個月左右,即年審期間同時進行第一次賬務處理。第一次賬期一般建議選擇在18個月以內(包括18個月)。做賬審計一般需要1至1個半月的時間的。
做賬審計的流程是比較復雜和很多小細節需要去注意的,如果一不小心注意細節的話,就會出錯的了,做賬審計需要提供的資料:
一、銀行月結單及對應的銀行收付款通知書;
二、所有支出收據(包括本司開出及對方開出的收據);
三、所有發票(包括購貨及銷貨發票、與公司經營有關的費用票);
四、所有協議、合同,比如:
1、購貨、銷貨合同;
2、代收代付協議及相關人的身份信息證明;
3、傭金協議及相關人的身份信息證明;
4、租賃合同及相關人的身份信息證明;
5、借款合同;
6、投資合同;
7、樓宇及土地買賣合同;
8、其他相關合同。
上面的合同都是有發生的才需要提供的。
五、如果有做工資,也是需要提供資料的,比如:
1、雇傭合約/聘書;
2、薪酬明細表一份,需列出每次支付薪酬的金額與日 期;
3、如通過銀行支付薪酬,說明存入薪酬的銀行賬戶資料;如以支票付款,則列出支 票號碼、支票日期、支票付款銀行名稱;
4、已簽署的收據或其他證明文件,以證實員工已收取薪酬;
5、個人身份信息證明,如身份證、護照等復印件。
六、公司成立的全套文件(周年申報表、商業登記證等);
七、公司董事會的會議記錄;
八、公司業務的簡單描述;
九、固定資產清單及原始憑證;
十、以往賬目及審計報告及計算表(適合不是第一次做賬審計的公司);
十一、如果是單獨做審計,還需提供公司已完成的所有賬目(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試算平衡表、明細賬等);
十二、還有其它相關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