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想注冊公司,但是租賃辦公場所太貴,想要自己的住宅地址可以嗎?答案是可以的,但是以下幾個問題要注意:
1、該住宅不能是小產權房,必須是商品房,有正規的房產證(或者你是出租方)
2、你必須了解一下周邊的商業環境,是否有其他正式注冊公司也在這里注冊,了解小區是否允許注冊公司。
3、要確定改商品房現在是否有合法的業主委員會或好辦事情的居民委員會。
將城鎮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時,在申請登記時,必須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此表可到工商注冊登記部門領取或在網上下載。這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印發內資企業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和內資企業登記文書規范的通知》(工商企字[2009]83號)中“住所使用證明”中明確規定的。申請人按表格注解要求填寫并簽字(蓋章)即可。
2、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該文件由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出具,文件內容必含“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之內容。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所規定的。
以上就是關于注冊深圳公司是否能使用住宅地址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