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新基金
1、種子資金(實施細則另訂)
(1)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從事高新技術和高經濟增長性的產品研發、中試項目。
(2)支持經費一般項目不超過30萬元,重點項目不超過50萬元。
(3)、探索有償資助或投轉股的項目投入機制。
2、融資輔助資金(實施細則另訂)
(1)、旨在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科技成果產業化過程中遇到的貸款難矛盾,與銀行聯手運作。
(2)、單個項目貸款數額原則上下不超過企業注冊資金二倍,貸款期限一般為二年。
3、匹配資金(實施細則另訂)凡列入國家創新基金的項目,原則上按國家資助資金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