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新興經濟體和東南亞第二大經濟體,泰國的對外貿易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泰國作為一帶一路沿岸國家,是很多中國企業傾銷產品的地方,擁有泰國商標注冊權是國內企業在泰國實施國際貿易的前提條件。
一.泰國商標申請要求的信息
1.申請法人的,附營業執照或加蓋公章的有效注冊尹福,申請自然人的,附個人申分證明1份。
2.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性質、國籍、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方式。
3.商標圖樣和商品或服務(第一類1項)。
4.經公證的委托書。
5.商標中的非英文字樣、委托書中的非英文部分、提交給芳官的所有商標文件中的非英文部分都應附有相應的英文譯文。
二。泰國商標申請流程(順利情況):
(1)形式審查:提交申請后,泰國商標局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授權委托書等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符合要求的,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大概需要2-3個月)
(2)實質審查:審查商標是否依法可以注冊,例如,是否具有顯著性。審查員認為該商標不適宜注冊的,應當發出駁回通知書。申請人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答復。申請人也可以申請延期答復。
(3)公告:商標通過審查后,告知申請人該商標申請已被受理,并在商標公告中公布。任何人都可以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陳述理由并提交相關證據。
(4)核準注冊:經異議裁定注冊的商標,或者經公告無異議的商標,予以核準注冊,并發給注冊證。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拒絕、異議等)。)大概需要16-26個月。
三。泰國商標的有效性
泰國的商標有效期為10年。注冊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注冊期滿前12個月申請續展注冊。每次注冊續期的有效期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