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注冊商標很重要,但是如果對注冊商標有很多模糊的認識和誤解,我們也會失去自己的利益。
1.“企業的注冊商標已經使用多年,并在遠近享有一定的聲譽。如果設計不理想,就不能改。”。事實上,企業可以使用原品牌名稱,選擇其他圖形,重新申請注冊。
2.“只要企業有商標,就不需要考慮商標注冊。”。按照《商標法》的規定,一個產品,一個商標,一個申請。企業生產的產品種類很多,可以使用同一個商標,但要分門別類辦理注冊手續。目前一些有遠見的企業家積極報名答辯。有的企業有上百個商標。
3.“辦理商標注冊申請,后只要商標局發商標注冊證,這個商標就永遠是我的。”。《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有效期為10年,商標續展手續自10年期前半年開始辦理,10年期后不得超過半年。否則,該商標將被商標局注銷,不再受法律保護。任何人都可以申請這個商標注冊。
四。"帶有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不能作為商標注冊."。企業名稱可以注冊為商標,受法律保護。商標局發布商標注冊公告時,應當以企業全稱予以公告。但是,當你申請注冊時,你應該放棄通用部分。商標注冊很重要。
5.“只要我同意,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我的商標,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商標注冊人同意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標,必須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明確規定使用時間、類別、產品、質量、使用費用,并到商標局辦理許可合同備案手續,再由商標局將備案手續移交商標局。這個許可證是合法的。
不及物動詞“企業名稱、地址變更,但商標不變。不需要辦理任何變更手續。”。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必須及時辦理商標變更手續。否則,新名稱、新地址與原商標不僅不受法律保護,一旦出現商標糾紛,理由就變得不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