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商標糾紛,無論是在企業的初創階段還是發展階段,經營者都要有商標第一的觀念。第一件事是盡快申請注冊商標。那么在申請注冊商標什么樣的商標名稱才能滿足企業的需求,符合法律的要求呢?
第一,品牌名稱要盡可能與公司的核心名稱一致,這樣才能推廣市場。當然,在很多熱點經濟領域,做到這一點并不容易,因為你創造的品牌名稱可能已經被別人注冊了。因此,申請人應該進行廣泛的近似查詢,并確保以前沒有其他人申請過。
二是商標要突出,不得使用產品的通用名稱或產品或服務的一般描述。比如“蘋果”在電子產品領域是個響當當的名字,但作為水果的常用名,在水果產品中的應用并不顯著。
第三,不能含有法律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內容。比如國家、政府及其辦事機構的名稱,縣級以上行政單位的地名或其他法定標志等。對使用上述稱謂、標志或圖形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準注冊。
第四,不得與他人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在先商標近似。如果因為相似而沒有區分商標,商品和服務的來源就無法區分,商標也就沒有用了。這也體現了申請前近似查詢的重要性。
第五,避免惡意搶注他人馳名商標。惡意搶注會引起他人提出異議,得不到批準;即使有幸注冊,也可能被他人起訴無效,遭受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