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業務發展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要變更公司地址甚至公司法人,這就需要我們去商標局辦理商標變更.那么如果不變更,會有什么危害呢?先說商標不變的危害。
1.影響商標轉讓和授權,無法進入商場或電商。
《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商標注冊人變更名稱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注冊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經商標局核準的,發給商標注冊人相應的證書,并予以公告;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商標轉讓或授權時,商標局需要對商標注冊信息進行核對。如果與營業執照的地址和名稱不一致,商標局將駁回申請。
第二,商標被撤銷。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過程中,擅自變更注冊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成為核準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稱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
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使用注冊商標的,其他企業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的權利。商標局會給商標注冊人郵寄通知。如果商標注冊人提供的地址變更不能收到通知或舉證期限內,企業不能說明商標使用的證據,商標局將100%撤銷該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