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審結了上訴人看見音樂(北京)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唱吧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權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二審維持一審判決,見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唱吧公司第21686468號注冊商標“見樂”專用權,立即停止在企業名稱和域名“kanjianyinyue.com”中使用“見樂”字樣。
近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審結了上訴人看見音樂(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看見公司)與被上訴人唱吧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唱吧公司)侵犯商標權等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二審維持一審判決,看見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歌唱公司第21686468號“看見音樂”注冊商標專用權。立即停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見音樂”字樣,立即停止使用“kanjianyinyue.com”域名,發表澄清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演唱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30萬元。
“看見音樂”是一個注冊商標
成了別人的企業名稱。
2013年常歡公司創立See Music,成立See Music網站kanjian.com,推出“See Music”APP,提供音樂分享與交流平臺、版權管理與代理、歌曲推廣等服務。2016年10月26日,常歡公司申請注冊了“看見音樂”注冊商標,取得了版權管理、在線社交網絡服務及其他服務第45類范圍內的商標專用權?!翱匆娨魳贰弊鳛楫a品名稱和網站名稱,在相關行業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較高的知名度。
看到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開展與唱吧相同的業務,如音樂版權管理、代理等。看見音樂被注冊為其企業名稱。2017年10月,我看到該公司注冊了kanjianyinyue.com的域名,設立了官網,在官網、官方微博、微信中使用了多個“見音樂”的標志,盜用了歌唱公司的網站和宣傳文件,在公眾中造成了混亂。結果唱吧公司被第三方用戶多次投訴。
本公司認為,看見公司的上述行為引起公眾混淆,具有依附本公司商譽的惡意,侵犯了本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不正當競爭,故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本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本公司“看見音樂”商標專用權,變更名稱, 停止在其經營活動中使用“看見音樂”標識,并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50萬元。
見公司辯稱唱吧公司主張權利的商標申請時間為2016年10月26日,見公司名稱先被核準設立,依法享有使用“見樂”商號的權利,可以在原范圍內繼續使用。沒有惡意攀比的動機和目的,不存在不正當競爭。
(見音樂app圖片)
初審法院:
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歌唱公司的“看音樂”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所指的具有影響力的服務名稱,其他經營者在從事與歌唱公司有競爭關系的經營活動時,不得擅自使用與歌唱公司上述服務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稱。
See公司以“See Music”為名稱注冊,并使用“See Music(北京)”
有限公司”企業名稱,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其提供的服務與歡唱公司有一定影響力的“看見音樂”產生混淆或誤認存在特定聯系,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匆姽咀浴⑹褂蒙姘赣蛎鄻嫵蓪g唱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看見公司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在與歡唱公司涉案注冊商標相同的服務類別上使用與歡唱公司涉案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侵害歡唱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據此,一審法院判令看見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歡唱公司第21686468號“看見音樂”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立即停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看見音樂”字樣,立即停止使用“kanjianyinyue.com”域名,發布澄清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歡唱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30萬元。
二審法院: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判決后,看見公司向上海知產法院提起上訴。
上海知產法院審理后認為
看見公司的企業名稱注冊時間雖早于涉案注冊商標的核準時間,但由于其企業名稱的字號“看見音樂”與歡唱公司的注冊商標相同,在歡唱公司商標核準注冊之后,看見公司如在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突出使用企業字號,容易導致混淆的,仍構成侵犯被上訴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之所以將突出使用企業字號的行為認定構成商標侵權,系因此種對企業字號的使用行為已非完全對企業名稱的使用,而是構成了具有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意義上商標性使用。在案證據顯示,看見公司在其網站、微博中脫離企業名稱單獨使用了“看見音樂”字樣,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看見公司與歡唱公司存在關聯關系,其行為構成商標侵權。
關于看見公司的被控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其是否需要停止使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需綜合考慮看見公司的主觀惡意,以及不停止使用企業字號所產生的市場混淆程度。
首先
在看見公司申請注冊企業名稱之前,歡唱公司的“看見音樂”已經構成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品名稱,看見公司作為音樂行業的從業者,主觀上不可能不知曉歡唱公司的“看見音樂”名稱,但仍將“看見音樂”作為企業字號予以申請,其主觀上難謂善意。
其次
歡唱公司的“看見音樂”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即使看見公司不突出使用企業字號,其在經營活動中使用企業名稱,仍不足以防止市場混淆產生。
據此,上海知產法院維持一審判決,看見公司停止使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