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能否注冊商標?
答案是肯定的,聲音能注冊商標使用。我國現行商標法明確規定可以將聲音作為商標申請注冊,但自我國現行商標法施行以來,大量聲音商標的注冊申請遭到駁回或者未被受理。2018年9月27日,騰訊“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商標案二審有果,該聲音商標最終被認定具有顯著特征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聲音商標如何注冊?
與傳統商標相同,聲音商標需要滿足顯著性的要求,但是作為非傳統商標,它具備一些新的特點,致使其在審查和保護等方面有所差異:
1.聲音商標只是一種可以被感知的因素,沒有可視性,被感知性很弱。
2.傳統商標有很多的實現方式,而聲音商標基本沒有實現的載體。
3.聲音商標與商品或服務的聯系性也沒有傳統商標強,傳統商標可以附著與產品的外包裝上與產品一起展示,而聲音商標則不行。
標志的“顯著性”又被稱為“區別性”或者“識別性”,是指用于特定商品或服務的標志具有識別該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從而能夠將這種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與其他同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加以區分的特性。
商標的顯著性首先取決于標志與相關商品或服務之間的關系:一個標志與它所指代的商品或服務之間的聯系越密切,則顯著性越弱;反之顯著性越強。
當然顯著性并不當然是本來就有的,本身沒有顯著性的商標經過大量的使用也會具有顯著性,不如六個核桃,而本身有顯著的名字也可能會變為通用名稱,比如可樂。
我國《商標法》第11條也明確規定了獲得顯著性規則,依據該條規定,通用名稱、描述性標志和其他缺乏顯著性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但如果這些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因為聲音商標固有的特點,使其在獲得顯著性方面顯得尤其困難,也使聲音商標注冊難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