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快速辦理商標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形式一般有兩種:合同轉讓和繼承轉讓。合同轉讓就是指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簽訂轉讓合同從而轉讓注冊商標;繼承轉讓是指個人及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依法由其法定繼承人繼受其注冊商標。注冊商標的轉讓大多都是通過合同方式轉讓注冊的。 轉讓注冊商標 ,需要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續,經商標局核準后,轉讓注冊才能夠生效。
轉讓商標申請人可以委托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直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直接。商標局對商標轉讓進行審查的過程中,會給申請人發出各種相關文件,例如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等。這些文件大多需要申請人對原申請內容進行一定的修改并且做出回復。這些文件需要通過郵局郵寄,鑒于我國一些地區的郵遞通道并不是十分的暢通,加之一些申請人地址發生變動,導致商標局發出的文件申請人收不到,直接影響轉讓注冊的進程。所以,如果申請人不太熟悉商標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的程序,或是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通郵狀況不太良好的,轉讓注冊商標更好還是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商標代理組織中的商標代理人對于商標法律法規非常熟悉,精通商標業務,可以準確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標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標局發出的文件作出準確的修改,保證轉讓注冊申請的審查得以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