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戶在申請商標注冊的時候都會很疑惑,組合的商標為什么要分開申請呢?很多商標代理建議將組合商標分開申請是否想從中多賺取代理費?其實不然,這是以專業角度來提醒客戶將組合商標分開申請,以便于商標注冊成功,使用過程也相對靈活。因為分開申請的商標可以組合使用,組合申請的商標不能拆開使用,這是商標注冊的規則。今天給大家分析分析商標組合申請的弊端有哪些呢?
商標組合申請的弊端有如下四點:
首先,成功注冊存在的風險增加
商標組合申請會使商標注冊成功的風險增加,將元素進行分開申請的話,就可以有效規避部分風險。因為商標元素組合中,只要某一元素和別人的商標存在相同或近似情況,商標就被會認定為近似而將商標駁回,如果是單個元素的話,就大大增加了商標注冊成功的概率。
其次,商標注冊申請的時間增加
組合申請的商標每個部分的元素都要進行分開審查,這就大大增加了審查的難度,因此審查的速度也會受到相應影響,而單獨申請則互不影響,比分開申請的商標審查慢了很多。
再者,商標組合申請的費用需考量
商標注冊申請都有一個規費,組合申請的商標就會收取一個規費,分開申請的商標由于是多個商標就會收取多個費用,雖然看上去組合申請的費用相對于分開申請的低,但是商標分開申請的成功率增加,產生的效益會遠遠大于注冊所花的費用。
最后,商標組合申請的使用不夠方便
組合申請的商標是固定不變的、也不能拆開之后重新組合,而分開申請的商標則不同,不但可以單獨運用還可以隨意更換位置,相對更加靈活。這就是商標組合申請的弊端的另一直觀展示。
看到這里,商標組合申請的弊端已經顯而易見,因此建議,商標申請的時候還是選擇分開申請比較好,不僅使用靈活,還可以大大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的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