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復審是指國家商標局以申請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為由駁回申請人的注冊申請,申請人不服國家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在復審中陳述不服國家商標局駁回決定的理由,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準予申請商標初審公告的程序。
一、商標為什么會駁回 ?
從商標駁回的理由來看,商標駁回分絕對駁回理由和相對駁回理由。 絕對駁回理由通俗地講就是違法了《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即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不能注冊為商標使用。如:“中國”、“德國”、“北京”、“天安門”、“貴州”、“遵義會議”、“國旗”、“八一”、“潤之”、“中正”、“放屁”、“找死”、“王八蛋”等;(如有興趣的朋友,建議查閱商標法第十條之規定的內容)
相對駁回理由基本上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違反了《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即原則上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使用,但通過使用,已經形成較強顯著性,便于廣大消費者識別和辯認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使用。另一種情況是申請商標與在先申請或在先注冊商標存在整體或部分近似或跨類別近似。
如果您的商標涉及到上述絕對駁回理由或相對駁回理由任意一項,都會被駁回。遇到絕對駁理由,本人不建議申請駁回復審; 遇到相對駁回理由,您本人都認為其理由有點勉強,則建議及時申請駁回復審,依法用盡自有合法權利,努力爭取。
二、商標駁回怎么辦 ?
遇商標駁回,結合上述絕對駁回理由或相對駁回理由,第一時間作出反應是放棄還是復審。有一句話可以給您“商標駁回怎么辦?”的最好答案:申請駁回復審可能會取得成功,一旦放棄駁回復審就是立即失敗!再者,申請駁回復審能使自有智慧財產得到延續發展,一旦放棄復審,重新注冊申請,很有可能損失慘重!
三、商標駁回復審都需要那些資料?
上述有些絕對駁回理由是可以申請復審的,但有些相對駁回理由倒是絕對不能申請復審的,這就需要第一時間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傳真給職業商標代理人把把關。
對于職業代理人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代理經驗的綜合把關之后,認為可以申請駁回復審的,一般提交如下資料:
(1)《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
(2)商標局郵寄《商標駁回通知書》的信封(當地郵戳要清楚);
(3)申請人資質(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4)商標評審代理委托書;
(5)申請商標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關材料、照片、合同等復印件;
四、商標駁回復審需要多少費用及多長時間
申請商標駁回復審,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取1500元/件; 代理公司一般收取1500-3000元/件不等的案件撰寫費,即:3000元,3500元,4000元,4500元/件等。
至于駁回復審需要多長時間問題,從現有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文書來看,除第25類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之外,其他類別幾乎都是6-8個月左右。(據說還要加速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