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生產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服務上采用的、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
商標的作用
1. 最主要的作用是在商品更換中將不同生產者、經營者,生產者的相同或相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區別開來,以便于購買者進行比較、挑選。
2. 其次是代表某種商品的特定質量、規格,反映特定生產者、經營者商品的質量。
3. 是購買者及至整個社會所接受的、認可的檢驗商品質量的尺度,反映商品生產者、經營者的信譽,是企業的形象。
4. 可以促進生產者、經營者不斷提高商品的檔次,提高商品的競爭力,爭創名牌、馳名商標,占有較大的市場,獲取較高的利潤。
5. 商標是以圖形、文字或者其組合構成的標識,簡法、好記、易辯認。
6. 商標是商品的特殊標志,是商品品牌的最好宣傳,在使用過程中,能起到廣告的功能,因此,商標可以作為廣告的重要組成部分,達到宣傳商品的最佳效果,創造最大利潤。
哪些種類的商標可以注冊
可以注冊的商標的可能性幾乎是無限的。商標可以是文字、字母和數字,或文字、字母和數字的組合。構成商標的可以是圖形、顏色、符號、立體標記(例如商品的形狀和包裝)、有聲標志(例如音樂聲或聲音),也可以是香味或用作區別性特征的顏色。
除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的商業性來源的商標外,還有其他幾類商標。集體商標為某協會所擁有,該協會的成員用集體商標來標明其符合一定的質量標準和該協會所確定的其他要求。這些協會中有代表性的有會計師協會、工程師協會和建筑師協會。證明商標是用來證明達到某些規定的標準的商標,但不限于僅由任何成員使用。任何人只要交驗有關產品達到若干規定的標準的證明,即可取得證明商標。例如,用于干酪的英國商標“斯第爾頓”即是一種證明商標。
商標注冊程序:
首先,必須向適當的國家或地區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該申請書中必須有一份申請注冊的標志的清晰圖樣,包括任何顏色、形狀或立體特征。該申請書中還必須列出使用該標志的商品或服務的清單。該標志必須符合若干條件,才能作為商標或其他類型的標記受到保護。該標志須有顯著性特征,使消費者能將其作為識別某具體產品的標志加以區別,并與識別其他產品的其他商標區分開來。該標志不得誤導或欺騙消費者,也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公共道德。
最后,所申請的商標權不得與已經授予另一商標注冊人的商標權相同或相似。這一點可以通過國家局的檢索和審查,或通過提出相似或相同權利主張的第三方所提出的異議,予以確定。
商標保護的范圍
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均對商標進行注冊并加以保護。每一個國家或地區局均有商標注冊簿,其中載有關于所有注冊和續展的全部申請資料,為審查、檢索和可能由第三方提出異議提供便利,但商標注冊的效力僅限于所涉的一個國家(或屬于地區注冊的幾個國家)。
為了避免非要在每一個國家或地區局分別注冊不可的情形,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實行一種商標國際注冊制度。該制度的依據是兩部條約,即《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與該一部或兩部條約的成員國有某種聯系(通過國籍、住所或營業所)的任何人,根據在該國商標局進行的注冊或提出的申請,可以取得在馬德里聯盟部分或全部其他國家有效的國際注冊,目前,有60多個國家參加了該一部或兩部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