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商標是沒有年費一說的。
商標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所以說商標正常使用中,是10年繳費一次。
目前商標正常續展的官方費用為2000元一件。超出有效期6個月的寬展期內,官方費用為2500元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