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比例是多少?申請的時限是如何規定
2021-11-25 10:09:47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扣繳義務人按照扣繳的稅款繳納2%的手續費。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1號)第十七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按規定扣繳的稅款,每年繳納2%的手續費。 它不包括稅務機關、司法機關等的稅收。檢查或訂購補貨。 扣繳義務人收取的代扣代繳手續費,可以用于提高稅收征管能力,獎勵稅收征收人。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三十三條規定,稅務機關在向扣繳義務人支付手續費時,應當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填寫退稅單。扣繳義務人憑回函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庫手續。 4.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21〕11號)規定,稅務機關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繳納不超過代扣代繳稅款2%的手續費,個人扣繳義務人每年最高繳納70萬元,超過限額的部分不予繳納。 法律、行政法規對手續費比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規定的比例執行。 (財務管理部回復: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手續費不受70萬元限制。 )“三代”稅費按年結算。 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扣繳義務人和代理人應當在每年3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報送上一年度“三代”稅費申請的相關資料。因“三代”單位或個人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稅費。 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審查“三代”稅費的適用情況,并以此作為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的依據。 扣繳義務人、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理人在年度內終止扣繳義務或者代理人與代理人關系的,應當在終止后3個月內向稅務機關提交手續費申請材料,由稅務機關辦理手續費清算。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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