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人社部發文要求,從今年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和農民專業惠州社(以下統稱“企業”)按照“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進行社會保險登記證管理。在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時,同步完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30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文要求,從今年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和農民專業惠州學會(以下統稱“企業”)按照“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的登記制度進行社會保險登記證書管理。在工商登記注冊時,同時完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指出,各地要及時建立與“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相適應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業務流程,為企業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登記服務。新設立的企業在工商登記注冊時,必須同時完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在“五證合一”制度改革實施前,企業在社會保險登記時所需的銀行賬號等指標項目,將由改革后企業在職工社會保險登記時提供。
據悉,企業辦理“五證合一”登記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及時接收工商部門交換的數據,生成企業社會保險登記表,并按要求歸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強調,社保經辦機構在簡化企業社保登記證辦理流程、取消社保登記證定期核查和換發要求后,應繼續申報核實年度繳費基數。定期核查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時,社會保險參保人數、繳費工資總額、繳費金額、欠繳社會保險費等情況。,由企業自行填寫,納入企業年度報告,由企業自行向工商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同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工商部門共享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信息后,應提醒督促已辦理“五位一體”營業執照的企業,在用工后30日內,依法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員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職工保險登記手續的,經辦機構應當請求有關部門要求用人單位依法履行職工保險繳費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