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不取消或不提交國家納稅申報表的公司,長期以來一直有明確的處罰措施。讓我們和邊肖一起來看看吧。
一、行政處罰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成立后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公司成立后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二、公司黑名單
編號
bsp未在規定時間內注銷的企業,將被工商部門列入黑名單,今后企業到工商、稅務辦理時將接受嚴格的篩選和審查。
三、法人黑名單
1.被撤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3年內無法以自己的名義重新注冊公司。
2.稅收永久列入監控黑名單。如果公司重新注冊,會被稅務機關追繳罰款。
銀行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會保留七年,會被罰款;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會進入征信系統,影響我以后的銀行貸款和出國。
此外,還有與生活相關的限制,比如法人不能領取養老金;法人不能貸款買房或移民;甚至影響到孩子的教育或者職業選擇,等等。
因此,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公司的注銷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得有所懈怠。
以上是邊肖對公司不報稅不注銷處罰的回答。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財稅知識,記得每天關注邊肖,會經常更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