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是獨木橋,成功屬于少數幸運的創業者。對于一些公司來說,在成立的早期和中期,他們會因為各種情況如利潤低于虧損,業務發展緩慢,違反法律法規等而無法繼續經營。這時候他們會考慮注銷公司。接下來,快樂投資邊肖將談談關于公司注銷的一些事情。希望能幫到大家。
一、公司注銷適用情況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4.該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二、公司注銷材料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根據《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4.經股東會或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銷戶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注銷流程
1.解散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解散決議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清算分配:成立清算組開展清算工作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提出清算方案。
3.注銷登記:稅務注銷工商注銷銀行注銷。
四、不注銷公司的危害
國家對不注銷或不提交納稅申報表的公司有明確的處罰:
(一)行政處罰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公司成立后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二)公司黑名單
未在規定時間內注銷的企業,將被工商部門列入黑名單,今后企業到工商、稅務辦理時將接受嚴格的篩選和審查。
(三)法人黑名單
1.被撤銷的企業法人和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3年內不能以個人名義重新注冊公司。
2.稅收永久列入監控黑名單。如果公司重新注冊,會被稅務機關追繳罰款。
銀行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會保留七年,會被罰款;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會進入征信系統,影響我以后的銀行貸款和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