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香港公司做賬審計所需資料三
所有銀行交易原始單據
交易原始單據根據不同的業務提供不同的資料。
1)銷售收入,需提供銷售合同、銷售發票;
2)采購成本,需提供采購合同、采購發票;(需要注意的是購貨與銷貨的明細及數量,若不相等則可能有庫存,需要盤點,可按照貨物的進出做購銷配比表)
3)投資業務,需提供所有的驗資報告審計報告等;
4)借款業務,需提供借款協議和收據;借款合同需寫明借款期限,利息及還款方式
5)租賃業務,需提供租賃合同、收據和相關人身份信息證明;若想作為公司的費用則需要是以公司名義簽署,否則是作為個人的福利,需要申報薪俸稅
6)代收代付,需提供代收代付協議、收據以及委托方與第三方發生的合同或發票,相關人員的身份信息證明,受托方與委托方就代收代付協議的聲明書;
7)傭金款項,需提供傭金協議、收據和相關人身份信息證明;協議中需寫明是跟哪筆交易有關;
8)公司成立文件:周年申報表、商業登記證、公司董事會會議記錄、公司業務簡單描述,就相當于大陸的經營范圍等;
以上有發生業務情況就需提供。
9)固定資產清單;要有固定資產的原值,已提的折舊額,折舊期限及折舊率:
以下是稅局規定的固定資產利得稅免稅額算法
A.房產 成本有一半不算,另一半按4%/年,分25年;
B.計算機及相關辦公成本:當年100%抵扣;
C.除此以外的東西:成本60%當年抵扣,余下40%按20%/年或者30%/年。
以上有發生業務情況就需提供。
10)如有做工資,需提供以下數據:
A.雇傭合約/聘書,相當于大陸的勞動合同;
B.薪酬明細表一份,需列出每次支付薪酬的員工的名字、金額、幣別與日期;
C.如是通過銀行支付薪酬,要說明存入薪酬的銀行帳戶資料;如以支票付款,則列出支票號碼、支票日期、支票付款銀行名稱;
D.已簽署的收據或其他證明檔,以證實員工已收取薪酬;
E.員工個人身份信息證明,如身份證、護照等復印件。
以上有發生業務情況就需提供。
11)以往賬目及已簽字的審計報告(適合不是第一次做賬審計的客戶,必須要有才能根據這些資料做賬審計);
12)如果是單獨做審計,還需提供公司已完成的所有賬目(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試算平衡表、會計憑證、所有明細賬、賬簿等,EXCEL版本及紙質版本都需要)。
交易原始單據是做賬審計的基石,所以平日需認真保管,而且有以下要求注意點,請特別核對:
1)合同發票抬頭需寫清雙方公司的全稱、地址、電話、傳真等信息,請不要省略,如。“香港XX電子商貿有限公司”。不得寫為“電商公司”;
2)合同發票內容請寫明交易貨品的明細,摘要數量金額合計數等,每筆進出款項必須明確來源和流向,銷售購貨金額與銀行進出金額一致;
3)合同發票上需雙方蓋章簽字,只有蓋章簽字的單據才具有法律效用,望大家理解配合。(國內及香港公司必須蓋章,個人及國外公司可認簽字)
前面介紹的大都是主營業務類的原始單據,很多時候大家都希望合理避稅,所以平日可以收齊分類粘貼好費用類票據,整理一個費用明細表,核實后可以入賬。
費用類發票大多可能涉及:
1)辦公費用(水電、電話、房租、管理費和購買辦公用品的費用)
2)經營費用(注冊費用、廣告費、運費及速遞費、本地車船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
以上提到的費用類單據,除定額發票外,需特別注意發票抬頭要寫明自己公司名稱的。
3)客戶所提供的費用類票據必須是做賬審計期間的,不屬于該期間的費用一律不可以入賬,而且需證明是與公司經營有關的才能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