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申請時間截止到什么
2021-11-25 10:09:21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21〕11號)第四條規定,稅費“三代”按年結算。 扣繳義務人和代理人應當在每年3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稅費“三代”申請。因單位或個人“三代”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費。 “三代”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可按以下方式辦理:1。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代扣端辦理;二、還是到辦稅服務廳窗口辦理。 其他類型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費可通過我局電子稅務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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