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增值稅征管若干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現將二手車經銷等增值稅征管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按以下規定執行:(一)納稅人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并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0.5%)本公告發布后出臺新的增值稅征收率變動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計算銷售額。(二)納稅人應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再開具征收率為0.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三)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二、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中“3%征收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5%計算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小規模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5%計算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2.委托納稅人對垃圾、污泥、污水、廢氣等廢棄物進行專業化處理,即通過填埋、焚燒、凈化、制肥等方式對廢棄物進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增值稅稅率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如果貨物不是經過填埋、焚燒等專業化處理后生產的,受托方屬于《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說明》(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中“現代服務”中的“專業技術服務”,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費按6%的增值稅稅率征收。
(2)如果貨物是經過專門處理后生產的,且貨物屬于委托方,則委托方屬于提供“加工服務”,委托方收取的加工費按13%的增值稅稅率征收。
(3)如果貨物是經過專門處理后生產的,貨物屬于受托方,則受托方屬于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費按6%的增值稅稅率征收。受托人使用生產銷售的貨物時,適用該貨物的增值稅稅率。
3.委托拍賣行拍賣文物藝術品,委托方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拍賣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代征貨物的價款向買受人開具增值稅發票,相應的貨物價款不計入拍賣行的增值稅應稅收入。
拍賣行應保存以下紙質或電子證明材料備查:擬拍賣物品的圖片信息、委托拍賣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收款轉賬憑證、委托方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相關資料。
文物藝術品,包括書畫、陶瓷器、玉石器、金屬器、漆器、竹木牙雕、佛教用具、古典家具、紫砂茗具、文房清供、古籍碑帖、郵品錢幣、珠寶等收藏品。四.如果單位在解禁流通后將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轉讓給外界,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五條確定的購買價格低于單位取得限制性股票的實際成本價,則以實際成本價作為購買價格計算繳納增值稅。
5.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免減項目實施期間,可根據納稅申報期選擇實際享受增值稅免減政策的起始時間。
一般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免征、減征政策后,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八條的有關規定,要求放棄免稅(減)權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納稅人放棄免稅(減)權聲明,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一般納稅人應當自提交備案材料的次月起,按照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6.符合以下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選擇在2020年12月31日前重新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重新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一個月為一個納稅期)或連續4個季度(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20號)的相關規定執行。七、一般納稅人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清單二》第4欄“免稅銷售對應進項稅額”和第5欄“免稅金額”。免檢項目不需要填寫。
八、本公告第一條至第五條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條、第七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未辦理的事項,按照本公告執行,已辦理的事項不再調整。
特此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