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在中國投資設立外資公司時,其主要資質文件必須經過公證。程序如下:BVI公司的文件由國際公證律師或公證人進行公證,然后由英國外交部進行認證,最后由中國駐英國大使館進行認證。以上三步完成后,證件只有在國內使用才會被認可。
BVI大使館公證一般公證英文文件,而不是有些委托人認為英文文件要先翻譯成中文再公證中文文件。這是因為中國大使館只確認文件上最后一個簽名的真實性,而不確認文件的內容。文件的真實性由出版機構負責,通常是政府機構或公證人,這些機構或人員的工作語言一般是英語。所以在對BVI的文件進行公證時,我們應該直接對英文文件進行公證,然后拿到國內的用戶手中,再根據用戶的要求和規定直接使用或者將完成的文件翻譯成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