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國際商業(yè)公司法》在開曼成立公司,進行離岸管理,無須繳納營業(yè)稅和所得稅,因此也無須進行開曼公司做賬、開曼公司繳稅和開曼公司審計。開曼群島,著名的離岸公司注冊地和“避稅天堂”,是目前在世界上僅次于紐約、倫敦、東京和香港的第五大金融中心。
根據(jù)開曼群島的稅收規(guī)定,開曼島內稅種只有進口稅、工商登記稅、旅游者稅等幾個簡單的稅種。幾十年來沒有開征過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資本利得稅、不動產(chǎn)稅。開曼公司注冊成立后,因豁免繳納任何稅項,企業(yè)不需向開曼公司注冊處登記周年財務報告,但必須于每年一月份向公司注冊處提交一份周年申報表,同時繳納指定金額的申報費用(或稱年度牌照費)。
開曼離岸公司注冊成立后,開曼公司賬目所有公司都需要更新和編制公司賬目,雖然該等賬目不必存放在注冊辦事處。在開曼注冊的所有公司都需要及時更新公司賬目,而且該等賬目必須可以準確和真實的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解釋相關的交易。如果公司沒有受到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的監(jiān)管,那么公司就不必聘請會計師審計其賬目。
開曼公司注冊后,如果遲交周年申報表或申報費用,會受到開曼政府相應的處罰,則該公司不能申請及得到良好地位證書(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如果一家逾期提交申報表或繳納申報費的時間超過一年,則該開曼離岸公司將會被除名,而公司的資產(chǎn)則歸開曼群島政府所有。
在開曼注冊公司,有利于企業(yè)開展跨國經(jīng)營,走向世界。企業(yè)開展跨國經(jīng)營往往要受到母國政府的種種限制,在發(fā)展中國家尤其突出,在這種情況下,注冊一家海外離岸公司也就成為企業(yè)走向世界、開展跨國業(yè)務的捷徑。離岸公司的注冊程序非常簡單,有專業(yè)的注冊代理機構代為完成,不需要注冊人親自到注冊地進行操作,還可以進行網(wǎng)上注冊。注冊周期很短,通常當天就可以完成。離岸公司無須每年召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即使召開,其地點也可任意選擇,自由度較大。
開曼公司注冊后,應該及時的進行納稅,逾期納稅會有一定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