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后注冊香港公司還能做稅務籌劃嗎?今年很多內地人士就該問題咨詢卓信,畢竟香港公司如果不能減免稅費,那么運營成本勢必大大增加,開始做正規審計報稅后不知道要從何時補起,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下。
一、香港公司做稅務籌劃的方式
通常,內地企業普遍使用零申報的報稅方式來做稅務方面的籌劃,但是按照香港法律規定,零報稅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辦理:
1)在香港沒有經營任何業務;
2)香港公司相關聯的銀行賬戶沒有任何的往來記錄;
3)在香港沒有購買物業資產
一般我們在大陸注冊的香港公司,一般都會開立賬戶以便收取外匯,因此,雖然業務不是在香港發生,但是產生了銀行往來記錄,其實是不能申請零報稅減免稅費的。而且無論公司是否盈利,只要有產生銀行記錄,就需要每年做一份核數師報告向稅務局申報。
二、不符合零報稅條件依然做零申報的風險
零申報的風險,在CRS大背景下逐漸凸顯。如果企業實際產生經營活動,為了省下審計的費用,沒有如實向稅務局申報,而選擇零報稅,就構成了瞞稅行為。
不滿足做零報稅的條件而選擇零申報操作的風險很大,一方面,香港稅局會定期抽查,如果被查到,就要把之前的稅務都補繳及補報,還需要交很高的罰款。
另一方面香港銀行為了配合CRS稅務信息交換政策,也會不定期對賬戶相關聯的香港公司進行抽查是否提供審計報告,沒有持牌會計師的審計報告,銀行會暫時凍結銀行賬戶的走賬功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三、CRS后注冊香港公司還能做稅務籌劃嗎?
答案是不能。目前來看,香港公司的稅務籌劃功能被大大削弱,只要有開立銀行賬戶基本都會被列入稅務信息交換對象,必須補做正規做賬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那么此前做零申報的企業轉做正規審計報稅該從何時補起?通常情況下,香港稅局要求從公司設立那年開始補做所有會計年度的賬目,會計師根據賬務材料等憑證,才能出具有質量的審計報告。
不過,我們建議大家可以從銀行賬戶第一筆走賬當天或是銀行賬戶開立日當天開始補做會計年度賬目,這樣不僅可以減少一定的理帳成本,而且可以保證銀行賬戶的正常使用,是目前比較穩妥的補審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