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國內注冊公司都需要找工商備案,才可以正常運營,那么問題來了,如果是為了做外貿注冊香港公司在內地經營是否也要在大陸備案?該如何備案?
一、香港公司注冊后是否需要大陸備案
首先我們不談是否需要備案,香港公司屬于境外公司,境外公司由于沒有合規的三證,也無法開具合規的發票,是不可以直接在國內實際經營的,不具備國內法人資格。
其次以香港公司名義銷售產品,包裝字樣一定要寫清楚,不然很容易被定為惡意誤導消費,在香港注冊的公司是不可以直接到國內來經營產品的,工商會來查,往往不能正常掛牌經營。
但香港公司在以下情況下還是需要到大陸備案才能正常運營的:
品牌/產品授權:把自己的業務和產品直接通過國內的經銷商進行經營,然后收取費用;
注冊成立外資合資或者獨資公司:香港公司要在國內自己直接經營業務,只能去成立外商公司,在工商局登記注冊;
成立辦事處:如果不是直接在國內經營業務,只是作為一個溝通的渠道,可以在國內成立一個辦事處機構,僅作為溝通、宣傳、聯系的渠道,不能直接經營業務和產品。
二、香港公司如何在大陸備案
通過上述三種方式都可以讓香港公司在國內正常使用,但需要在大陸進行備案。那么香港公司如何大陸備案呢?
雖然按香港公司法規定,香港公司允許在任何地方經營業務,不需要租賃產地,但是按我們國內法律規定,不管世界任何地方的公司在國內經營,都必須在當地的工商部門與稅務部門登記注冊,備案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合法開業證明一份(開業證明及其公證認證,即在當地公證機關公證,然后到中國大使館進行認證);
2、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3、租用辦公樓的租賃合同原件(租期一年以上),駐在證明原件,指定辦公場所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大樓公章),租賃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權利人身份證復印件并簽字;(注:該辦公樓應屬外經貿委認可的樓宇范圍。)
然后對于很多剛剛做外貿的公司或個人SOHO來說,一開始業務還沒有穩定就選擇使用香港公司在國內運營成本較大不太合適。一般建議先注冊香港公司用于離岸運營,在家里辦公都行控制成本,然后等外貿業務有穩定的客源后,可以登記辦事處來做,等到業務很穩定也越做也大后,再考慮用香港公司回國投資成立合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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