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后的投資者可能會注意到一些細節,比如發票。我們在審計報稅環節可能會發現香港公司發票格式不一致,是多樣式的,這是為什么呢?
在國內,發票是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香港發票和內地企業發票不一樣,發票在香港,是由公司或企業自己打印制作,僅僅相當于大陸的收據,只要寫明收款的相關信息,由公司蓋章和董事簽字即可生效,這一情況和國外是一樣的,因此導致香港公司發票格式是不一樣的。
在香港,這種有公司自己打印的發票與我國稅務局監制的發票擁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要查詢香港公司發票的真實性,一般在發票上有公司企業的印章與電話號碼,可以按發票上的電話號碼打過去看是否屬于這家公司開具的發票,即可證明該發票的真實性。
同時在香港公司做賬時,這些自制發票是受香港政府承認的,可以用作交易收款證明提交。
以上就是注冊香港公司發票格式為什么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公司是無法申領國內的稅務發票,包括營業稅發票和增值稅發票,需要通過“買單”的形式進行開票,這個改日會詳細介紹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