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標從提交審核到注冊完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要重新提交申請,費時費力。所以我們投資者很有必要了解下關于香港商標的相關知識,下面給大家分享下香港商標的注冊有效期。
一、香港商標注冊有效期
1、根據商標法的規定,香港商標注冊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之日起計算。
2、有效期期滿之前六個月可以進行續展并繳納續展費用,每次續展有效期仍為十年。
3、續展次數不限。
4、如果在這個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可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
5、若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注冊的,商標局將其注冊商標注銷并予公告。
二、香港商標有效期內商標專用權
指國家運用法律手段,根據商標立法的宗旨,按法定程序,賦予商標注冊申請人以商標專用權,并對其予以保護的立法準則。商標專用權包括商標使用權和商標禁止權兩個方面。
( 1 )商標使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在商標局核準的商品上或服務項目上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
( 2 )商標禁止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可以禁止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經許可擅自在與核準商品或服務項目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相似商標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