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做零申報可以大大節省企業稅務成本,同時可以省去公司審計環節,所以一直是首選的香港公司報稅方式。但隨著香港與內地加入CRS稅務交換準則,香港公司長期做零申報可能面臨的風險也隨之大大提高。
一、香港公司零申報條件
相信不少企業混淆了香港公司零申報的概念,認為沒有在香港實際有辦公,在香港沒有產生利潤,就達到了零申報的條件,其實我們在大陸離岸運營的香港公司,如果沒有達到以下條件,依然不能辦理零申報:
1、香港公司沒有購買過任何的物業;
2、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業務發生(包括在港業務和海外業務);
3、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銀行進出入記錄。
內地企業注冊香港公司往往都會開立銀行賬戶,來開展國際貿易,自由收受外匯,這樣就會產生了銀行流水,因此不符合零報稅的要求,但現實是,不少企業為了省事,香港公司有實際經營還繼續辦理零申報,認為自己不會被抽查到,存在僥幸的心理。
二、香港公司長期做零申報面臨的風險
在2017年之前,辦理零申報的確是可行方案,因為當時香港稅局對香港公司沒有進行大規模的抽查,也沒有對公司信息進行備案,因此就算想查也無法實施,因此基本上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要離岸運營申請零申報基本都會審核通過。
但是2017年7月1日開始,香港正式開始與74個國家和地區進行金融賬戶信息的自動交換,中國大陸也包括在內,意味著大陸和香港的稅收居民信息將透明化,有經營的香港公司申請零申報,但往往存在賬務上的瑕疵,因此被查稅的風險大大提高。
其次銀行開始全面對銀行賬戶進行清查,將銀行賬戶信息與對應的香港公司進行綁定,一旦賬戶產生流水,證明該香港公司產生經營活動,將流水信息傳到稅局,稅局就會判斷該公司有瞞shui行為,而受到相應的懲罰。
根據香港稅法規定,稅務局對香港有限公司的稅務管理有7年的法律追訴權。如果企業有發生實際經營,但未如實申報,一直采取零申報方式逃避報稅行為的,即使當時沒有查處,往往受到高額罰款甚至是法院傳票處罰,香港公司董事也會受到牽連,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香港公司長期做零申報最大的風險對大陸企業來說就是被強制關閉銀行賬戶。香港相比大陸有一套健全的公司制度,香港公司和稅局以及銀行方面都是無縫對接,一旦稅務出現問題,銀行方面也會暫時凍結公司賬戶,直到稅務被清繳。如果企業依然沒有如實申報,導致銀行強制注銷公司賬戶的風險極大。
由此可見,大陸企業注冊香港公司后一旦有開立銀行賬戶,產生盈利流水,務必進行正規的做賬審計,將利潤合法化操作。同時香港公司長期做零申報風險很大,務必找原秘書公司辦理補辦審計,避免被稅局抽查,導致公司業務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