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經營的公司有三種處理方式:1、依法注銷2、長期零申報養著3、找個好人家托付(轉讓)深圳公司注冊辦理
下面來分別說說每一種方法的利弊:
1.取消。
如果你想清楚,近幾年內都不想創業了,那么依法注銷是最妥當的選擇。因為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果可是很嚴重的哦,你將進入黑名單,接受信用聯合懲戒,三年內不能再當老板,而且你這個公司的名稱也不能再使用了!因此,對一個不經營的公司放任自流是一件非常不明智的決定。可是,按法定程序注銷公司又談何容易?成立清算小組——出具清算報告——理清債權債務——補交稅款、滯納金和罰款——進行稅務注銷——工商注銷等等!沒有個一年半載根本下不來!不花個八千一萬的都搞不定!你也可以先不注銷!一邊在別的公司打工一邊零申報養著這個小三(哦不,是小公司)。
2.零申報。
如果使用這種方法,有兩點需要特別注意,一是地址不要異常,二是按時申報納稅,按時年報,不要讓工商稅務局盯上。這就不可避免的有一些開銷,比如請代理記賬公司幫您維護公司的費用。不過,長期零申報并不能一勞永逸,說不定哪天工商、稅務就抽查到你,如果代賬公司比較靠譜,做得賬報的稅都沒問題,那么也沒啥大事兒,就說沒有業務,暫時不經營了,過段時間還要繼續干,所以暫時零申報。這種方式適合公司現在運行不穩定,但過段時候還打算繼續創業的老板們,養著公司比先注銷到時候再注冊要劃算的多,而且公司成立年數越多以后越有用。可是創客菌,如果我沒錢養著這個公司,還有別的法子嗎?
3.轉移。
如果上面這兩條路都行不通的話,那么只能賣掉了。不過,公司轉讓不是你想賣就有人買的。你得把公司現狀理清楚了,不能欠債,不能欠稅,不能有還未解除的行政處罰,而且甲方爸爸還可能挑三揀四…當然你也可以跳樓大清倉,有接盤俠就免費送。簡單說下影響公司轉讓價格的幾條因素:比如一般納稅人比小規模納稅人值錢、成立時間越久越值錢、有銀行對公賬戶的很搶手、有各類經營許可證的也很好賣、有商標能一起轉的就更加666了…好了,你手頭哪家不經營的公司準備怎么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