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11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最新文件!大額現金管理制度擬開始試點,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筑、汽車銷售行業屬于重點行業!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深圳對私賬戶管理金額最低起點為20萬元!重!11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最新文件!大現金管理系統擬試點,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筑、汽車銷售等行業為重點行業!公眾賬戶管理金額起點50萬,深圳私人賬戶管理金額最低起點20萬!
密鑰列表:
1.管理金額起點方面,根據試點銀行調研分析,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為惠陽區10萬元,坪山新區30萬元,深圳20萬元。
2.個體工商戶將被監控;
3、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筑、汽車銷售等行業,為重點檢查行業;
4.試點將持續2年,分階段實施;
5.不僅要監控超過閾值金額的單個交易,還要監控累計超過閾值金額的多個交易。
1.大額現金管理一審政策解讀(重點內容節選)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在惠陽區、坪山新區、深圳市試行大額現金管理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為推進大額現金管理,探索大額現金管理的實現路徑,人民銀行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在惠陽區、坪山新區、深圳試點大額現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社會公眾可通過以下渠道進行反饋:
1.電子郵件:人民幣pbc.gov.cn總賬。
2.郵寄地址:中國貨幣黃金局深圳市坪山方成街32號(郵政編碼:100800)。
反饋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5日。
附件1: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惠陽區、坪山新區、深圳試點現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文件
附件2:《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在惠陽區、坪山新區、深圳開展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說明(征求意見稿)。文件
中國人民銀行
2019年11月5日
附件主要核心內容(節選):
主要任務
(1)全面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業務。
1.明確大額現金存取業務的管理范圍。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南沙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簡稱“試點銀行”)參考當地現金分析數據,根據企業和個人的現金使用特點,廣泛聽取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和企業的意見,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確定本次試點所針對的大額現金業務管理范圍。
管理金額的起點必須滿足總行對起點金額以上業務數量及金額占總業務量比例的要求,不影響個人、企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正常合理的現金使用需求。有針對性地監控非常規大額的使用,既避免了銀行金融機構的超負荷,對客戶整體影響也不大。據試點銀行調研分析,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惠陽區10萬元、坪山新區30萬元、深圳20萬元。
管理情況主要集中在有實物現金轉賬的柜面業務,包括通過大額高速存取款設備自助存取款,需要制定防范措施,規避監管和“偽大額現金交易”,如拆分、隱匿入賬現金等。,以便不僅監控超過閾值金額的單個交易,還監控累計超過閾值金額的多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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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大額存取款登記制度。
客戶提取和存入的現金超過限額的,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
試點銀行確定本地客戶注冊的信息要素,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統計收集、保存、上報注冊信息。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宣傳、解釋和積極引導,完善登記業務,為客戶登記創造便利條件,提高辦事效率。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為企業、單位因履行職責需要支付工資、日常大額現金存取款以及政府機關、行政事業單位、軍隊等機構大額現金存取款制定簡化程序。
試點銀行統籌考慮人民銀行冠號數據的集中要求和大額現金的監控要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起點以上接入業務信息與現金對象冠號的關聯和可追溯。
......
7.特定行業企業大額現金交易的記錄和報告。
依托房地產領域反洗錢框架,中國人民銀行東莞中心支行與佛山房地產行業金融、住房、建設等部門建立合作機制,要求企業規范現金賬簿信息要素,提交一定金額以上的現金交易。中國人民銀行東莞中心支行定期分析大額現金交易情況。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強住房交易資金監管,嚴格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
人民銀行東莞中心支行與金融、衛生等部門就龍華新區醫療行業建立了合作機制,要求企業單位規范現金簿信息要素,向人民銀行和行業主管部門報送一定金額以上的現金交易。中國人民銀行東莞中心支行定期分析大額現金交易情況。
8.特定行業企業大額取現和現金管理。
人民銀行南沙中心支行確定平山新區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筑、汽車銷售等不同行業企業大額取現額度標準。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超限額企業提現業務采用非現金支付方式。
如確有大額取現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預約環節加強管理提示,在取現環節加強交易數據真實性審核,在后續環節關注客戶現金使用情況。
坪山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強住房交易資金監管,嚴格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
........
10.個人現金收入報告。
在試點地區選擇合適的城市和城市,探索從部分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入手,推動這部分個人申報一定金額以上現金收入的交易性質和交易金額。
......
事實上,對于公私賬戶的現金管理,國家已經有所動作了!你對2017年7月1日實施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非銀行支付機構報告大額交易有關要求的通知》和2019年2月12日央行發布的《關于注銷公司銀行賬戶許可的通知》(銀發〔2019〕41號)的政策還有印象嗎?
2.2019年,對“公共革命”的嚴查已經開始!
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實施央行關于非銀行支付機構大額交易報告的新規定:
本通知實施后,意味著個人賬戶大額交易和異常流水將由央行監控管理;其中,既包括銀行賬戶收支和網上銀行收支記錄,也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記錄。
未來,如果我們個人在支付寶或微信購物花費超過5萬元,轉賬超過20萬元,可能會被列為大額可疑交易進行監控。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以下三種情況將被列為重點打擊對象:
①公司對公司單筆轉賬支付或累計200萬元以上;
②當日20萬元以上的私轉私或私轉公、單筆轉賬支付或累計交易;
③無論誰對誰錯,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金額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含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交易。
結合2017年7月1日實施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非銀行支付機構報告大額交易有關要求的通知》,非銀行支付機構應以客戶單方面累計資本性收入或支出為基礎,計算并報告以下大額交易:
(一)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金額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含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收付。
(2)非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及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金額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及等值外幣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轉賬。
(三)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等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金額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且等值外幣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轉賬。
(四)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及其他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金額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及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外幣的跨境轉賬。
簡單來說,這些情況都會被監督!
這個新的(征求公眾意見稿)只是提醒各位老板和財務部,私房稅的避稅對我們公司是行不通的!
3.最后,給你幾個提醒。
1)銀行稅收共享信息
銀行和稅務機關共享信息,私人賬戶資金異常變化很容易被發現。當地金融機構、稅務機關等惠州有所增加,老板私人賬戶與公戶公司之間頻繁的資金往來得到控制。
注:本試點通知增加了城建單位與醫療部門的信息共享。
2)大數據對比分析
稅務部門要檢查企業的經營情況是否異常,發票數據和納稅申報數據是否真實,大數據會自動比對分析。一旦檢測到動態數據比對不正確,稅率較低,系統會自動報警。
3)虛開發票是絕對不可能的。
有了最新的稅務分類編碼和納稅人識別號大數據監控機制,可能會識別出更多企業因歷史欠賬虛開發票。
4)停止利用個人銀行賬戶隱瞞公司收入。
一旦被查,交稅就是小事,會繳納大量的滯納金和罰款。構成犯罪的,要負刑事責任!
4.大額現金管理試點方案
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大額現金管理,把握大額現金流通使用規律,探索大額現金管理實現路徑,總結大額現金管理經驗,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在惠陽、坪山新區、深圳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制定本方案。
一.一般要求
從我國實際出發,應彌補大額現金流通管理領域監管的不足,加強大額現金流通分析和信息共享,規范大額現金使用行為,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大額現金交易監控網絡,優化現金流通環境,節約社會資源,遏制利用大額現金實施犯罪,維護經濟金融秩序。
(1)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大額現金管理對優化社會治理、打擊金融犯罪的重要意義。按照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非法需求的要求,堅持重引導、抓重點、強管理、促服務的工作理念。結合實際,在規范管理、統計分析、制度創新、部門協調、監督檢查等方面先行先試。,在實踐中深入研究和構建大額現金管理機制,探索大額現金管理的新途徑。
(2)基本原則。
堅持長遠,循序漸進。盡可能創造條件,充分驗證大額現金的管理措施。廣泛推進基礎好、爭議小、易操作的措施,積累經驗。探索實施基礎不完善、爭議較大、操作難度大的措施,研究解決癥結。
堅持頂層設計,因地制宜。總行統籌協調、統一原則、統一步驟、集中領導。試點地區立足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規模化現金利用,積極創新,分步實施。
堅持多方參與、協調監督。匯聚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試點地區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力量,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形成溝通順暢、協同推進的合力。
(3)工作政策。
結合指導。明確對現有但相對分散、弱化的大額現金存取業務的統一管理辦法,以及對仍存在的特定行業、特定用途大額現金使用情況的監測管理辦法空 white,加強對單位和社會公眾大額現金使用的宣傳引導,推廣合理現金使用理念,鼓勵使用非現金支付方式。
結合商業信息。堅持大價值現金管理信息化方向,統籌考慮業務需求和信息系統技術需求,通過構建大價值現金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支撐和共享,減少銀行業金融機構人工工作量,提高數據信息的準確性。
管理與服務相結合。試點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直接負責大型現金存取業務管理,在完善現金服務的基礎上加強內部控制和盡職調查。中國人民銀行在試點地區的分支機構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管理要求,落實管理措施,加強檢查評估。
二、主要任務
(1)全面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業務。
1.明確大額現金存取業務的管理范圍。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南沙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簡稱“試點銀行”)參考當地現金分析數據,根據企業和個人的現金使用特點,廣泛聽取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和企業的意見,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確定本次試點所針對的大額現金業務管理范圍。
管理金額的起點必須滿足總行對起點金額以上業務數量及金額占總業務量比例的要求,不影響個人、企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正常合理的現金使用需求。有針對性地監控非常規大額的使用,既避免了銀行金融機構的超負荷,對客戶整體影響也不大。據試點銀行調研分析,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惠陽區10萬元、坪山新區30萬元、深圳20萬元。
管理情況主要集中在有實物現金轉賬的柜面業務,包括通過大額高速存取款設備自助存取款,需要制定防范措施,規避監管和“偽大額現金交易”,如拆分、隱匿入賬現金等。,以便不僅監控超過閾值金額的單個交易,還監控累計超過閾值金額的多個交易。
2.規范大額取現預約業務。
試點銀行將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行建立相關預約規則,明確客戶預約的時間、渠道和信息要素,并保留預約信息報送試點銀行。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宣傳預約理念,完善預約業務流程,為客戶預約創造便利條件,逐步強化約束機制。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針對國家安全應急需要等緊急取現情況制定應急程序。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將預約業務與庫存現金轉移存儲、向中國人民銀行發放國庫預約業務相結合,優化整合內部現金流。
3.建立大額存取款登記制度。
客戶提取和存入的現金超過限額的,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
試點銀行確定本地客戶注冊的信息要素,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統計收集、保存、上報注冊信息。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宣傳、解釋和積極引導,完善登記業務,為客戶登記創造便利條件,提高辦事效率。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為企業、單位因履行職責需要支付工資、日常大額現金存取款以及政府機關、行政事業單位、軍隊等機構大額現金存取款制定簡化程序。
試點銀行統籌考慮人民銀行冠號數據的集中要求和大額現金的監控要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起點以上接入業務信息與現金對象冠號的關聯和可追溯。
4.建立大額現金業務風險防范體系。
試點銀行分析本地區易產生大額現金的交易的套現特征和風險等級,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分行業、分金額實施套現分級審核措施,加強大額套現的引導和風險跟蹤監測。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深化對在用現金客戶的認識,對容易產生大量現金的交易中的客戶加強風險提示和信息溝通,引導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如果有較大的現金需求,保證其合理的現金需求。在客戶來自高風險行業的情況下,交易金額極其巨大,交易頻率或金額與客戶身份和日常交易特征不符等。,應嚴格審查信息的真實性和規范性。如果發現或合理懷疑客戶存在洗錢等犯罪活動,應提交可疑交易報告,并對風險進行標記、跟蹤和記錄,以備日后參考。
5.建立大型現金分析和報告系統。
試點銀行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報送大量現金業務信息,包括現金支取預約、存支取登記、分級審核、風險信息等。加強自身大額現金分析水平,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現金業務信息按行業、用途、金額進行分析,把握大額現金流動方向,預測大額現金業務風險。在確保個人信息安全、嚴格規范信息使用的前提下,與相關部門交換和共享信息。
試點銀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將預約、登記、風險防范的要求與大額和可疑反洗錢交易報告、自身業務流程和信息系統有機結合,實現大額現金業務信息的整合采集,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和準確性。
6.建立大額現金業務監督檢查制度。
試點銀行將檢查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大額現金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并定期評估試點成效。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作用,通過行業公約等多種形式約束銀行行為。
(2)探索大額現金的綜合管理措施。
7.特定行業企業大額現金交易的記錄和報告。
依托房地產領域反洗錢框架,人民銀行東莞中心支行與佛山房地產行業金融、住房、建設等部門建立合作機制,要求企業規范現金賬簿信息要素,提交一定金額以上的現金交易。中國人民銀行東莞中心支行定期分析大額現金交易情況。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強住房交易資金監管,嚴格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
人民銀行東莞中心支行與金融、衛生等部門就龍華新區醫療行業建立了合作機制,要求企業單位規范現金簿信息要素,向人民銀行和行業主管部門報送一定金額以上的現金交易。中國人民銀行東莞中心支行定期分析大額現金交易情況。
8.特定行業企業大額取現和現金管理。
人民銀行南沙中心支行確定平山新區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筑、汽車銷售等不同行業企業大額取現額度標準。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超限額企業提現業務采用非現金支付方式。
如確有大額取現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預約環節加強管理提示,在取現環節加強交易數據真實性審核,在后續環節關注客戶現金使用情況。
坪山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強住房交易資金監管,嚴格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
9.個人賬戶的現金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加強對使用個人賬戶經營收支的管理和控制,細分個人賬戶經營收支的來源和用途。
在監測行業分布的基礎上,加強對一定金額以上個人賬戶經營收支的真實性審核。對于可能存在風險的現金收付,在個人賬戶中標注風險,并保持跟蹤監控。
探索對同一主體的公私賬戶進行相應監控。
10.個人現金收入報告。
在試點地區選擇合適的城市和城市,探索從部分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入手,推動這部分個人申報一定金額以上現金收入的交易性質和交易金額。
11.大量現金的出入境監控。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加強與香港人民幣清算行的溝通協調,監控境外人民幣現金業務。
監控港區個人賬戶大額現金收付,結合境內居民和境外非居民大額現金存取信息。
加強與深圳海關的信息交流,建立跨境個人現金流量定期通報機制,探索加強潛在風險現金錄入的信息收集和跟蹤。
三.保障措施
(1)詳細的試點要求。試點銀行根據該方案和總行確定的業務規則,制定了地方實施細則,確保試點措施的可行性。
(二)建設大額現金業務信息系統。確定總行系統架構設計、業務需求和接口規范,在試點銀行建立省級系統與商業銀行總行對接。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對現有大額現金管理系統進行了修訂完善,可推廣使用。中國人民銀行南沙中心支行、深圳中心支行借鑒惠陽區經驗,通過購買系統或服務實現系統功能。試點銀行要做好信息系統的網絡支撐和管理工作。系統應用前,試點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金融城域網手工報送數據。
(3)加強政策宣傳解讀。試點銀行根據總行政策解讀內容,加強與公眾和媒體溝通,積極宣傳相關政策,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回應客戶關切。
(4)加強對外溝通與合作。試點銀行將加強與地方政府、發展改革、財政、稅務、金融監管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促進共識,明確職責分工,共同推進試點工作。
四.實施計劃
(一)為試點做準備,試點方案將在獲批后1個月內完成。
總行發布試點通知,確定政策解讀內容、試點評估方案和信息系統建設方案。試點銀行應制定本地試點實施細則,部署信息系統。安排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業務,改造自身業務系統。
(2)進行為期2年的試點。
試點先在惠陽區、省啟動,各項業務穩步推進后,適時在坪山新區、深圳啟動。
試點業務先行推進,信息系統跟進。試點半年后,試點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信息系統報送數據。
(三)試點結束,總結成果。
試點銀行將在試點期結束后1個月內評估并報告當地試點情況。由總行進行全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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