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代表了公司的特點,反映了公司的經營性質。北京的一家公司需要一個朗朗上口、易于記憶的名字來提高知名度。如果公司注冊時選擇的名稱不符合公司要求,那么公司實際上可以申請北京公司更名。公司成立一個月后,可以變更公司名稱。變更公司名稱后,需要在銀行、稅務、社保等部門進行相應的變更。我們來梳理一下北京公司更名的具體流程。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1.核準公司新名稱,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領取核驗名稱表格,填寫核驗名稱相關信息,核準新公司名稱;
2.收《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3.變更營業執照需要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企業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原件、核名通知書、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需要加蓋公司公章。
4.因為公司名稱變更后,公章不能再用,需要重新加蓋新的公章。攜帶舊公司印鑒、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驗訖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復印件加蓋驗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驗訖公章)、刻章申請表(加蓋驗訖公章)到轄區派出所申請刻章備案。
5.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變更;
6.去企業的基層銀行更改銀行信息。
在北京變更公司名稱,相當于重新辦理公司名稱核驗。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公司名稱核驗不容易通過,建議想更名的北京企業多選擇幾個公司名稱,然后查看一下審批的成功率,以免公司名稱核驗時被拒絕,那么公司名稱就無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