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企業經營者會注冊新的公司。但在企業經營過程中,也會出現虧損或其他情況。那么,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企業經營者也可以轉讓自己的企業。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邊肖給大家帶來的公司轉讓的具體流程吧
一、公司轉讓的具體流程和手續是什么
股東轉讓出資作為公司運營中的重大事項,直接關系到大多數股東、公司本身和市場交易相對人(即其他市場主體,如其他公司、團體、個人)的利益,因此,各國法律對股東出資轉讓程序都做了嚴格的規定。根據我國 《公司法》 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一般要經過以下程序:
1.股東大會將進行討論和表決。
欲轉讓出資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董事會應提交股東大會討論表決。這主要是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規定,因為股東之間轉讓出資不需要股東大會表決。此外,股東在向公司董事會申請轉讓出資之前,往往已經與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人達成了轉讓出資的意向。
2.資產評估
出資轉讓過程中,對國有資產、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進行資產評估。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務院于1991年11月發布了《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號文件。《辦法》第三條規定“國有資產(以下簡稱古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一)資產拍賣和轉讓;
(二)企業兼并、出售、合資、股份經營……“如”,股東轉讓的出資為部分國有股或因公司兼并、收購而轉讓國有股的,則該部分國有股(《資產》)在轉讓前應委托資產評估部門進行資產評估;對于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他們的價值是被動的。另外,如果要轉讓的新股東以上述無形資產投資公司,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必須進行評估作價。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新投資;你還必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3.簽署轉讓協議。
簽訂出資轉讓協議。受讓股東和受讓方的出資額;股東或股東自行決定根據法律和泛東會的表決結果簽訂出資轉讓協議;其中規定了雙方轉讓的出資額、轉讓程序、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以便作為有效的法律文件約束雙方,規范雙方行為。
4.工商注冊
就公司章程的修改、股東及其出資的變更、董事會和監事會的變更等事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工商登記的登記事項。
至此,股東轉讓出資的所有法律手續均已辦理完畢。
5.出資轉讓公告
必要時,對出資轉讓進行公告。這不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程序;但對于規模較大的公司,股東轉讓出資后所做的公告可以增加公司管理層的透明度,有利于增加社會公眾,尤其是市場交易中的交易對手的信任。
二、轉讓公司優缺點
對于注冊或收購公司,選擇前者還是后者,要看自己的側重點。
注冊新公司的主要優勢:
1.潔身自好,無憂無慮。
2.缺點:成本高。信譽應該從0開始。還有,如果虛假出資注冊資本,還是有被起訴的危險(收購的問題也就不存在了)。
公司的主要優勢和劣勢:
1.已經成立一段時間了,你可以告訴你的客戶,這家公司資歷很深,讓你的可信度增加了一分。特別是對于有融資貸款和招投標的企業,更是顯示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2.過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變更的,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登記并公告。企業分立、合并時,其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但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企業的轉讓,如果企業有債務,應當先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其同意。債權人不同意的,債務人應當在轉讓前提供擔保,否則轉讓對債權人無效。
2.企業轉讓時企業的資產和債權債務由受讓方全部買斷,轉讓方和受讓方在企業轉讓合同中明確約定由受讓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并在工商登記機關辦理企業變更登記手續的,債權人應當以受讓方為被告,要求其對債務承擔責任。
3.受讓方買斷原企業全部資產的,在受讓方實際經營中,發現轉讓方遺漏或清理了委托審計、評估中不完整、遺漏的債務,受讓方已實際收到。
出讓方的財產,但未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變更登記,則債權人可以原企業與受讓方作為共同被告。4、如果是公司股權的轉讓,一般情況下,公司無論怎么變更,其作為民事主體沒有改變,它需獨立對外承擔責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變更,必要時需要承擔它的債務。但是通常在股權轉讓時會對債務情況進行調查,并據此約定債務的承擔,股權轉讓時依據凈資產轉讓,否則由原股東對未披露的債務進行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