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需前往預約窗口辦理,股東本人可以不用到場且無需準備轉讓公證材料,若自愿提交經公證的股權轉讓協議的,可以免于核驗自然人股東身份證明原件。
從2017年3月1日起,深圳的商事主體辦理有限公司股權變更登記(含外商投資企業)、合伙企業合伙人變更登記、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變更登記、個體戶經營者變更登記、股份合作公司股權變更登記,都不再將經公證的股權(出資)轉讓協議作為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的必要前置要件。
目前辦理股權轉讓變更需要預約前往窗口辦理,并且需要提供股權轉讓雙方的身份證原件,股東本人可以不用到場,股權材料可以不用做公證,若自愿提交經公證的股權轉讓協議的,可以免于核驗自然人股東身份證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