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名思義,股份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均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此類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樣。那么設立股份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如何規定的呢?
一、股份公司注冊資本規定: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
2.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納;
3.投資公司五年內可以足額繳納,未足額繳納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4.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5.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6.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繳的股本總額。
二.設立股份公司提交材料說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的辦公文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3.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4.全體發起人或全體董事簽署的章程;
5.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發起人初始出資為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8.股權出資的,提交《股權認購承諾書》;
9.發起人或會議主持人與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或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提交募集與設立文件)
10.董事會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書》(由全體董事簽署)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應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及授權期限。
三.股份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s2/]
1.兩家公司股權轉讓的難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對轉讓自己出資有嚴格要求,限制更多,難度更大;在有限公司,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自己的股份,沒有有限責任公司那么難。
2.兩家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書為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得轉讓或流通;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憑證是股票,即股東持有的股份以股票的形式體現。股票是公司出具的證明股東持有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和流通。
3.兩家公司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由于公司數量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注冊會計師審計或公告,只要在規定期限內送交股東;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東人數眾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由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出具,并存檔供股東查閱。其中,以發行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4.兩家公司的股東會和董事會的權力是不同的。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于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較少,召開股東大會比較方便,所以股東大會的權限較大,董事往往由股東自己擔任,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東人數沒有上限,股東人數多且分散,很難召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的程序復雜,所以股東大會的權限有限,董事會的權限較大,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程度相對較高。
5.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上是不同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相對寬松,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相對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通過發起人募集資金,不能向社會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的要求,沒有最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