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變更創業意愿時,要考慮注冊地址和注冊資本兩個要素,解決這兩方面的問題。公司注冊已經進行了一半以上的時間。現在一些相關資料都是由網絡編輯整理,讓大家知道注冊地址和注冊資金。公司注冊的時候,腦子里有譜。
公司注冊資本早已由認繳出資制改為認繳出資制,這一點相信創業者早就知道了。因此,公司注冊時不需要填寫合適的注冊資本金額,但選擇注冊地址需要多幾個星期。
一、公司注冊對注冊資本的要求:
根據修改后的勞動法,設立信用公司、一人股份公司、信用公司不設注冊資本最高限額,即由第三方大股東或董事、監事獨立規定公司注冊資本的數額,改變了我國延續近20年的公司法定資本制度。另外,從《勞動法》修改后其他條款中仍要求大股東認購注資的懲戒內容來看,《勞動法》似乎并不允許零注冊資本的公司存在,否則要求大股東再次認購注資是非常必要的。
二、公司注冊要求為注冊地址:
1.客房服務提供者有房的,應附房產證,并在復印件上加蓋權屬公司印章或簽訂租賃合同。
2.沒有產權證的,權屬中小企業上級領導或房產學校法定代表人將中小企業變更在“必須證明情況”一欄注明情況并確認回執;對于位于農村居民周邊地區的,大多數中央政府可以在“必要證明”一欄的地址簽署同意經營的建議,并加蓋公司印章。
3.有所有權的軍用房地產,應提交加蓋魚雷快艇房地產管理局專用章的《軍用金融業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4.該房屋為新購買的商住樓且未備案權屬的,應提交買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復印件或中小企業購房收據、購房文件復印件、加蓋房地產公司公司印章的預購證復印件。
5.客房服務提供者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核批準為有租賃和承包權的公司的,可立即在“客房服務提供者證明”一欄加蓋公司印章,并另外出示公司蓋章的中小企業許可證復印件,不再需要出示產權證明。
也就是說,公司登記是針對注冊資本和注冊地址的要求,現在公司登記需要完成這兩個科目,既可以適當提高公司登記的高效率,又可以為以后的運營打好基礎,防止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