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錢,相信大家都很關注,大家聽說了也會信很多。
那么一般中小企業(yè)的資金可以轉入個人賬戶嗎?
這個問題被認為是許多中小企業(yè)關注的焦點。先說一下中小企業(yè)客戶的相關知識。希望具體內容能幫到你。
國家明確規(guī)定,中小企業(yè)賬戶不得隨意轉入個人賬戶,差旅費、人工費除外。一般來說,要提供相關合同,轉讓金額一般不超過5萬元。然而,到目前為止,大多數銀行都對嚴格的控制做出了回應。到目前為止,你這樣做沒有問題,但是我不知道你會不會當場把資金還給公司。不還給公司就難了,差旅費超過一定數額,今年結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允許扣除,最終中小企業(yè)還是要交稅的。至于個人,只要你不違法,不讓別人用你的賬號,沒有問題,你就找個好的會計公司改注冊申請,幫你做點相關的事情。
一般這個公司賬戶不能轉賬到個人賬戶?銀行不得兼營,以銀行為例:
1.現金支票可以根據個人身份證開具,個人只能憑身份證取錢。金額超過限定金額的,扣收利息,超過銀行規(guī)定的最低金額的,不能取得支票;
2.網上服務可以提供給付費個人,但相關信息(如合同、文件等。)必須提供,否則銀行會以“接受私人存款”為由拒絕辦理。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支付款項,手續(xù)費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銀行提供以下支付依據:
(a)工資協議和收款人表格。
(二)獎勵證書。
(三)中宣部、演出機構與收款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支付給個人的證明。
(四)證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彩票發(fā)行或承銷機構向第三方支付或退款的證明。
(五)物權或者所有權轉移協議。
(6)貸款合同。
(七)銀行證明。
(八)稅收征管機構的證明。
(九)農副產品、礦產品購銷合同。
(十)其他支付權證明。
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金額為應稅的,扣繳稅款單位應向開戶銀行提供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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