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遺失,需要先說明情況,然后攜帶相關材料到中央政務中心等窗口申請。初審后可以補辦。不符合要求的,將在五個工作日內通知其補充材料。
如果營業執照丟失,請借此機會公布。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區務中心等第二經濟發展審批部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后,出具《受理申請表》或《材料接收證明》;不符合受理前提的,事后或者5個工作日內,將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重新使用(出具告知單)。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區務中心等第二經濟發展審批部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后,出具《受理申請表》或《材料接收證明》;不符合受理前提的,事后或者5個工作日內,重復使用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通知書);
第二步: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條件的,事后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申請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細節進行核實的,出具《中小企業登記材料核實通知書》,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5-15天假期后(除申請材料的實質性細節需要核對外),申請人可持《材料領取證》到發證窗口領取《營業執照》或《變更登記核準申請表》。
1.《國內中小企業營業執照換發通知書》(公司);
2.委任選擇或聯合交付中介人的承諾書及委任選擇或交付中介人的身份證件;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信函;
4.出版營業執照正、副本和丟失公開信新聞稿的原報刊;
5.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
6.未更換“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中小企業,還應提交金融發行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刊登遺失新聞稿的報刊。
1.《國內中小企業營業執照換發通知書》(公司);
2.委托選擇或共同交付給中介授權公司股權轉讓程序的承諾函及身份證委托選擇或交付給中介的信函;
3.聯合體法人身份證原件及信函;
4.出版營業執照正、副本和丟失公開信新聞稿的原報刊;
5.未更換“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中小企業,還應提交金融發行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司股權轉讓手續原件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刊登遺失新聞稿的報刊。
綜上所述,要注意工商執照的丟失,第一周就要進行審批,避免給店鋪造成人員傷亡。所有相關護照都要在更換程序中攜帶,公司的股權轉讓程序要避免在更換程序中遇到困難。護照補辦后,店鋪也要注意第一時間交稅。點擊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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