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的,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省內各地經常會設立一些子公司,那么它的變更必須提交什么材料呢?我已經收集和總結了,希望對你有進一步的幫助。
1.企業董事長簽署的《子公司變更登記申請報告》(企業回執蓋章);
2.企業簽署的《特定含義或相互授權方確認書》(企業回執章)和掃描的特定含義或授權方身份證(本人簽名);應當標明具體委托事項、當事人的財務管理、授權交付期限。
3.法規、行政事務規章要求子公司未經許可變更登記事項的,提交相關許可文件或經營管理許可證復印件;
4.因變更公司名稱而申請同時變更子公司名稱的,應當向企業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準予變更登記申請表》復印件和變更后的企業《控股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子公司經營范圍的變更,應當提交控股公司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存檔;變更后,子公司的業務范圍涉及法律法規、行政事務法規和中共中央辦公廳決策層。立案前不得申請新項目許可,并提交相關許可文件或經營管理許可證或執照復印件;子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過企業的經營范圍。
6.子公司變更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變更經營場所的申請確認;提交現有房地產發行的資產復印件;提交租賃合同復印件或復印件及出租人出租房屋的房產證;提交房地產經理變更注冊地址的單位的確認書或租賃合同復印件及開發商的銷售許可證明,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出租人提交的酒店、餐廳營業執照復印件。
7.子公司變更負責人的,提交企業出具的解聘文件和新負責人的任命通知;填寫負責人通知。
8.將子公司的營業執照存檔。
注:本國際標準適用于根據《勞動法》和《企業登記注冊地址變更管理的必要性》設立的子公司。對于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各類產品,應提交復印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標注“與復印件完全相同”,并加蓋企業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