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承擔的責任和風險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越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要求賠償;
2。如果公司被列入不值得信賴的執行人名單,可能會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費,不允許乘坐高鐵星級酒店,孩子的教育也會受到限制;
3。公司以抽逃出資、非法經營為基礎違反法律法規,侵害國家他人利益,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法定代表人有刑事犯罪可能受到行政處罰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如果公司涉及刑事指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相關責任人,也要承擔刑事責任。比如三鹿奶粉的田文華、天津海瑞的于學偉都直接承擔刑事責任。
二、誰更適合作為法人?
1。誰投資大,誰就是法定代表人;
2。誰負責主營業務,誰是法定代表人;
3。如果所有投資者都不參與經營,可以選擇公司總經理作為法定代表人;
4。以上都不合適。由于特殊原因,你可以雇人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其實只要我們合法經營,遵守法律法規,不允許開具增值稅發票,法定代表人就沒有風險。即使公司遭受巨大損失,有無法償還的債務,法定代表人也是股東。和其他股東一樣,他會按照自己的出資比例承擔責任,他要承擔的最高責任是注冊資本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