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后對發票一無所知,10個與你相關的發票問答,來了解以下
2021-10-15 10:08:50
注冊公司后,我對發票一竅不通,就問你10個和你相關的發票問答,了解如下:1。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可以檢查哪些增值稅發票?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第二條規定,普通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普通增值稅發票均可使用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 2.2021年4月1日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已按原適用稅率16%、10%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出現銷售退回、開票錯誤、暫停應稅服務等情況。,買方未使用申報抵扣且已退回發票及抵扣聯復印件,賣方開具紅字發票時該怎么辦?答:如果賣方已開具專用發票,但買方未使用其申報抵扣并退回發票和抵扣,賣方將按照以下流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1)賣方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填寫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 賣方在填寫信息表時,應以藍色填寫專用發票的相應信息。 (2)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經系統自動驗證后,生成“紅字發票信息表號”的《信息表》,并同步至納稅人系統。 (3)銷售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信息表經稅務機關系統驗證,在系統中以負數輸出開具。 紅色字母的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4)納稅人也可以用信息表的電子信息或紙質材料到稅務機關系統核對信息表的內容。 3.深圳稅務局的一般定額發票可以繼續使用嗎?具體使用范圍是什么?答:目前深圳通用配額發票仍在使用。 過渡期結束后,提供停車服務的納稅人和門檻以下的納稅人可以繼續選擇使用GM定額發票。 4.丟失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該怎么辦?答:(1) 1。去稅務局掛失,接受處罰。處罰標準參照深圳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掛失需提供《發票丟失/損壞報告表》和經辦人身份證明。 2.賣方申請開具《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申報表》。 (2)丟失增值稅發票復印件和抵扣聯復印件的,如在丟失前已核驗一致,購買方可使用賣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賣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納稅申報表》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如果在損失發生前未進行認證,買方應以賣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如證明一致,賣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納稅申報單》復印件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和《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申報表》復印件留存備查。 5.如果你丟失了發票,你還需要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發布損失聲明嗎?答:不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注銷一批稅收票證和廢止、修改部分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8號)第二條第(二)項第一點, 刪除《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44號)第三十一條中的“并在報紙上聲明作廢”。 6.小規模納稅人如何蓋章發票?答:首先,普通增值稅發票是代稅務機關開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開具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無論是電腦開具還是手工填寫,都必須加蓋稅務機關開票專用章,否則無效。 二、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規定,增值稅納稅人應在開具專用發票備注欄加蓋發票專用章。 7.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嗎?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6號),自2021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在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賣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內填寫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不符合要求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收據。 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法人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 8.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是否需要購買方的地址、電話、銀行等信息?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關于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宣傳輔導工作的通知》(稅普貨注〔2021〕127號)規定:“增值稅納稅人購買貨物、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必須向銷售方提供購買方的名稱(非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或者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地址和電話、開證函。無需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等相關證明或其他證明材料。 消費者購買商品、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無需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地址及電話、銀行及賬戶信息,也無需提供相關證明或其他證明材料。 "9.新設納稅人首次核定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最高月采購量有哪些規定?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9號)第三條規定,稅務機關根據本公告第一條規定設定的首次申領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新納稅人,應當辦理發票票種核定, 且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收取發票數量最高不超過25份。 普通增值稅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收款數量不超過50份。 省級稅務機關可以在此范圍內,結合納稅人的納稅風險程度,確定新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核定標準。 10.納稅人能否從事經營范圍以外的業務,直接開具發票?如何選擇收藏項目?答:如果有稅金及相應的收款項目,可以根據實際業務開具發票。 如果沒有對應的稅務,需要去前臺核實稅務。 對于偶然發生的業務,在向稅務機關說明情況后,增加相應的待收項目,變更經常性業務的業務范圍。 深圳幸福財稅為中小企業提供專業的公司注冊、財稅代理、知識產權、人事社保服務。 如果您有任何業務或財務問題需要了解,可以登錄快樂財經!注冊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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