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值稅、消費稅優惠政策-通過紅十字會無償捐贈,請問該業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嗎
2021-11-01 09:05:59
為了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我公司購買了一批口罩、防護服等醫療物資,并通過紅十字會無償捐贈。該業務能否享受深圳龍華公司增值稅免稅?你可以享受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第三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的貨物,經其自行加工或者購買,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醫院,免征增值稅。 紅十字會是一個“公益社會組織”。如果您的公司通過新冠肺炎紅十字會等公益性社會組織無償捐贈醫療物資,您可以按規定享受上述增值稅免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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