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代理記賬你不知道的事
2021-11-15 08:56:50
你覺得代理記賬公司都是小家子氣,沒有基礎嗎?不,代理記賬公司是有法律依據的。 1.在代理記賬業務的基礎上,為充分肯定代理記賬業務,1993年《會計法》修訂時增加了“代理記賬”條款,允許不具備條件的單位單獨設立會計機構或配備會計人員委托相關會計服務機構進行代理記賬,從而首次確立了代理記賬業務在我國的法律地位。 2.根據1993年通過的《注冊會計師法》:第十五條:“深圳市工商代理登記公司的注冊會計師可以承擔會計咨詢和會計服務。 從而為簿記業務的發展提供法律中介。 3.同時,為規范代理記賬業務,財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發布了《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從事代理記賬的條件、代理記賬的程序以及委托方的責任和義務。 新修訂的《會計法》再次確認了代理記賬的法律地位。 4.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立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業務。 “法律上有明確規定,那么具體代理記賬有什么好處呢?第一,節約成本,享受專業團隊的服務。 二是利用計算機技術,效率高,出錯率低。 三是政府審批,專業正規,保證經濟責任,避免企業后顧之憂。 四是避免會計人員變動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同時節省專職會計的住房和社會保險費用。 第五,避免單一的專職會計技能,這會影響會計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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