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或個人自行辦理商標注冊時,可能會因為提交的資料不完整或者格式不規范而收到商標局下發的《商標注冊申請補證通知書》。那么下面呢開心財稅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下商標補正常見問題答疑,為大家申請商標盡一份力吧。企業或個人自行申請商標注冊時,因資料不全或格式不規范,可能會收到商標局出具的《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接下來,幸福財稅邊肖將與大家分享商標更正的常見問題,為商標申請盡自己的一份力量。
1.收到更正通知后,如何更正?我需要支付更多費用嗎?
需要補正的事項已在補正通知書中列明,補正通知書背面有詳細的“商品/服務補正說明”,由申請人根據補正要求和說明填寫后寄回商標局。校正不收費。
2.更正商標圖案時需要地圖樣本嗎?
圖案是否需要粘貼,根據修改事項來判斷。需要補正的事項需要提交商標圖樣的,應當在補正通知書背面指定位置印制或者粘貼商標圖樣一份。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案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案;如果沒有指定顏色,應提交黑白圖案。
3.圖中書寫方法來源的復印件,需要更正,如何更正?
如果要求您提交圖紙中字符書寫來源的副本,您應該提交各種字典、字帖和其他常規出版物中字符所在頁面的副本。復印件上的文字書寫應與商標圖樣上的文字書寫一致。
如果文字是申請人設計的,沒有出處,應該注明。
4.分類更正說產品名稱不規范。如何改正?
商品名稱應當具體、準確、規范,明確規定商標的保護范圍。申請人應盡量使用《商標注冊商品和服務分類》中現有的商品或服務名稱。如不使用現有名稱,應按分類原則填寫,使用具體、準確、規范的名稱,避免使用模糊、過于寬泛、不足以對其類別或類似群體進行分類的商品或服務名稱。
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服務的名稱要表達清楚準確,符合廣大公眾的語言習慣和用詞規律。例如,不應使用“不屬于其他類別”、“屬于這一類別”和“上述商品”等詞語,也不應籠統地使用“…………………………………………………………………………………………………………………………………………………………………………………………………………………………………………………………………………………………………………………………………………………………………………………………………
另一方面,應注意將其與其他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區分開來,不應有混淆或誤解。比如“假日露營服務”就是跨類的,其中“假日露營娛樂服務”屬于41類,“假日露營住宿服務”屬于43類。
5.我申請的時候已經提交了產品說明。我為什么要發出更正?
商品說明有助于商標局判斷商品的類別和相似組,但并不意味著只要提交商品說明就可以接受商品名稱。比如“家電”,雖然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對商品的習慣稱謂,但涵蓋面很廣,涉及商品分類表中的多類商品,在申請商標注冊時不允許使用。此外,一些多功能產品可以歸入其功能所屬的相應類別。至于申報哪一類由申請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確定,申請人可以分一類或多類申報。申請商標注冊時,產品名稱應當具體、準確、規范,符合分類原則;避免使用模糊、不具體、過于寬泛且不足以對其類別或類似群體進行分類的商品或服務名稱。
6.分類更正說產品名稱不規范,但業內就是這么叫的。我該怎么改正?
商品名稱應當具體、準確、規范,明確規定商標的保護范圍。比如“筆記本”在計算機行業常用來指代“筆記本電腦”,但這是一個非標準的縮寫。正常情況下,“筆記本”是指紙質文具,屬于第16類。在第9類中,“筆記本電腦”或“筆記本電腦”應申報。另一個例子是“電動機”,指的是產生和應用電能的機器,包括發電機和電動機。根據現行分類原則,“發電機”屬于第7類;其中“機動”分為“陸地車輛機動”和“陸地車輛機動”,前者屬于第12類,后者屬于第7類。因此,申請人在申報時應使用具體、準確、規范的商品名稱。
7.分類更正說商品名稱不規范。我按照之前批準的名字填的。我為什么要改正?
商品分類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尼斯分類專家委員會定期對尼斯分類進行修訂。申請人應在申請時按照尼斯分類版本進行申報。
8.今年,實施了新的分類表。我去年申請的。更正分類時可以申報新分類的項目嗎?
新分類表實施前申請商標注冊的,申報商品和服務的分類原則和標準適用舊分類表。
比如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分類表》2021年文本中,“蟲針”就屬于第16類。分類“蟲針”是尼斯2021年第十版文本第26類新增商品。相應地,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分類表》2021年文本中,第26類增加了“蟲針”,第16類刪除了“蟲針”。申請人于2021年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并于2021年收到更正通知書。申請人如欲申報商品“蟲針”,仍應按2021年文本在第16類中申報,但不能按2021年文本在第26類中申報。
9.在一個應用程序中聲明了三個類別,現在只有一個類別需要更正。如果改正不合格,會不會影響其他兩類?
商標局通知申請人補正,但申請人逾期不補正或者不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不予受理。商標局決定不予受理商標注冊申請,因此其他兩類商標注冊申請不能保留申請日。
10.登記大廳退信窗口收到的更正通知,如何計算更正開始時間?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商標局向當事人送達各種文件的日期,以及當事人收到的郵戳日期,為深圳、深圳、香港公司的注冊日期。郵戳不清或者沒有郵戳的,自簽發之日起15日內視為送達當事人,但當事人能夠證明實際收到日期的除外;直接提交的,以提交日期為準;以數據電文方式交付文件的,自文件發出之日起15日內視為已經交付當事人,但當事人能夠證明文件進入其電子系統的日期的除外。上述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該文件將被視為已送達當事人。
申請人在登記大廳退信窗口收到補正通知書時,商標局未公布送達通知書的,或者送達通知書已經公布,但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未滿30日的,視為申請人在收到退信時已向當事人送達;商標局已經發布服務公告的,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滿30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滿30日,視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