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一案例1
我是按季度申報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一季度,我開了自己的普通發票,不含稅金額18萬元,去稅務局開了一張不含稅金額4萬元的專用發票。請問第一季度是否免征增值稅?
答:稅務局開具的專用發票不含稅4萬元。因為客戶需要抵扣增值稅,所以不允許減免增值稅。只有本人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含稅18萬元免征增值稅。
案例2
我是按季度申報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一季度,我開了自己的普通發票,不含稅金額18萬元,去稅務局開了一張不含稅金額14萬元的專用發票。請問第一季度是否免征增值稅?
答:由于一季度銷售額超30萬元32萬元,小規模納稅人不能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政策征收管理的公告》;
1.從事增值稅應稅銷售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總額不超過10萬元(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不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8.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當期已繳納的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款,可在全部收回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退還主管稅務機關。
從2019年起,這些企業免征增值稅三年!
財政部、科技部、教育部
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與眾創空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局)、教育廳(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惠城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科技局、教育局:
為進一步鼓勵創業創新,現將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相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國家級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國家注冊的眾創空自用房,以及無償或通過租賃方式提供給孵化對象的財產和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為孵化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本通知所稱孵化服務,是指為孵化對象提供的經紀代理、業務租賃、研發與技術、信息技術、法務咨詢等服務。
二、國家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創創空應單獨核算孵化服務收入。
三.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國家備案空室的認定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科技和教育部門另行發布;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的認定和管理辦法由省科技和教育部門另行發布。
本通知所稱孵化對象,是指符合前款認定和管理辦法要求的孵化企業、創業團隊和個人。
四是國家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國家備案處空應按規定申報享受免稅政策,并保留產權土地權屬信息、產權原值信息、產權土地租賃合同、孵化協議備查,稅務機關依法加強后續管理。
2018年12月31日前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2019年1月1日后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國家注冊的眾創空房間,自認定之日起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2019年1月1日后被取消資格的,自取消資格之日的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五是科技、教育、稅務等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國家級備案創建空之間及時共享相關信息,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優惠政策落實。
財政部、科技部、教育部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