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通過荔灣區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向荔灣區市民捐贈了一批方便食品,以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請問該業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嗎?我公司通過荔灣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向荔灣區市民捐贈了一批方便食品,用于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這項業務可以享受增值稅免稅嗎?
你可以享受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捐贈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9號公告,以下簡稱第9號公告)第三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捐贈自己生產、加工或者通過公益社會組織購買的商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其他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到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醫院就診的,免征增值稅。 9號公告第三條中的“貨物”不僅限于醫用防護材料。通過荔灣區人民政府,可以向荔灣區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市民捐贈方便食品,并按規定享受上述增值稅免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