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企業的注冊: 如何注冊合資企業,什么是合資企業的注冊
一、申辦資格有符合規定的公司名稱經過審批機關批準的合同、章程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設施的證明文件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有符合要求的從業人員經營范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有健全的財會制度,獨立核算、自負贏虧二、申辦材料法定代表人簽...展開全部其他回答:1。雙方簽訂的合同、章程(獨資只需提供章程);2.進口設備清單(無需提供進口設備);3.中外合資企業注冊費-代理費為人民幣1萬元整,其他費用憑票報銷。中外合資是中國引進外國直接投資的主要形式之一。中外合資企業的本質特征在于雙方為實現各自的戰略利益,克服資源的相對短缺,在各方戰略利益兼容的情況下尋求資源互補,從而獲得協同優勢而做出的過渡性戰略安排。擬設企業的董事會名單;4.中國營業執照復印件(經工商部門蓋章確認);5.外國公司的商業登記證、登記證、銀行資信證明(股份公司還應提供股東股份證明);6.擬任公司聯絡官的兩張照片;7.提議的企業站點的來源證明。除了某些行業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外,對合資企業的最低注冊資本沒有一般的法律要求,實際經營中一般為20萬美元,有些開發區甚至更低,如14萬美元。外資企業不同于內資企業。內資企業需要先驗資后登記,不能分期出資,但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可以分期到位。合營合同規定分期繳納出資的,合營各方的首期出資不得低于其認繳出資額的15%,并應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足額繳納。至于最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注冊資本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期限由審批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審批。
合資企業注冊: 合資企業注冊流程
合資企業注冊流程如下:一、申辦資格有符合規定的公司名稱經過審批機關批準的合同、章程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設施的證明文件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有符合要求的從業人員經營范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有健全的財會制度,獨立核算、自負贏虧二...展開全部合資公司注冊: 注冊合資公司-百度知道
中外合資企業申請設立需要提交的材料外方需要提供材料:1、 (公司投資)外商海外公司開業證明原件及海外公司所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領館認證文件(原件和經國內專業翻譯公司的翻譯件);(個人投資)海外投資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護照所在地當地...展開全部其他回答:設立中外合資企業需提交的材料 外方需提供材料: 1。(公司投資)外商投資境外公司開業證明原件及境外公司所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領館證明文件(原件,由國內專業翻譯公司翻譯);【/h/】(個人投資)境外投資者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護照所在地中國領事館的證明文件; 2。銀行資信證明原件及翻譯件(能證明公司存款金額并由國內專業翻譯公司翻譯的銀行證明原件),注:要求存款金額大于注冊資本; 3。(公司投資)股東大會決議原件及外商投資境外公司全體股東簽署的申請書原件翻譯件,包括:新設企業簡介(企業名稱、注冊地址、聯系電話、經營范圍、董事長、總經理姓名等。),設立企業的目的,企業的名稱、經營范圍、住所期限和住所地址; 中方(必須是企業): 1。中方營業執照原件; 2。中方最近三個月的資產負債表加蓋公章; 3。股東大會原決議(即母公司決定在境外投資新公司的文件)需全體股東簽字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4。設立董事會的,需提供董事會決議(即母公司決定在國外投資新公司的文件),所有董事需簽署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5。投資金額大于原公司凈資產50%的,需出具審計報告; 新公司 1。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的授權委托書、簡歷、2寸彩色照片及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如為外國人,需提供其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領館的證明文件); 2。營業場所租賃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原件2份、加蓋物業公章的產權證明復印件2份);辦公樓租賃期限應在一年以上; 3。財務身份證、會計證復印件。
合資公司注冊: 合資公司注冊公司-注冊外資公司需要多少注冊資本,有哪些限制...
注冊中國外資獨資企業 隨著內地的開放與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到海外或香港注冊公司,作為發展海外市場的窗口。然后,再利用海外窗口公司到內地發展三資企業,形成“前店后廠”的格局,這樣做不但可以提高企業的形象、贏得海外客商的信任,還可以享...展開全部其他答案:.....國有企業轉制為公司的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第二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二)公司的經營范圍;(三)公司注冊資本;㈣股東姓名;㈤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六)股東出資方式和出資額;(七)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八)公司的組織機構、組建方式、職權和議事規則。(九)公司法定代表人;(十)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原因;(十一)股東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字并蓋章。第二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的實收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下列最低限額: (一)主要從事生產經營的公司為人民幣50萬元;(二)主要從事商品批發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3)主要從事商業零售的公司30萬元人民幣;(四)十萬元用于科技開發、咨詢和服務公司。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于前款規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第二十四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作為出資,必須進行評估和定價,并對財產進行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定價。土地使用權的評估和定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的投資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20%,國家對采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條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擬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臨時賬戶;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應當依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的,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第二十六條全體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法定驗資機構驗證并出具證明。第二十七條全體股東的出資經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并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有關部門審批的,申請設立登記時應當提交批準文件。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予以登記,發給公司營業執照;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日期。第二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格明顯低于公司章程規定的價格的,由交付出資的股東補足差額,成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第二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設立分公司的,其法定代表人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㈡公司注冊日期;(三)公司注冊資本;(四)股東姓名、出資額和出資日期;(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簽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第三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制作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二)股東出資額;(三)投資證明編號。第三十二條股東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第三十三條股東應當按照出資比例分紅。公司增資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第三十四條公司注冊后,股東不得抽回出資。第三十五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出資。不購買轉讓的出資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第三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出資后,公司應當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轉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第二節組織機構第三十七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第三十八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與董事報酬有關的事項;(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四)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六)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作出決議;(十二)修改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股東會關于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第四十條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三名代表通過...
其他回答:中外合資外貿公司的限制申請設立中外合資外貿公司,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應遵守以下限制:1 .不經營國家禁止出口的貨物;二、全國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出口商品和公司批準的進出口商品,必須經批準后方可經營;3.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必須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口或者出口國家實行配額招標的進出口商品。合資外貿公司必須按照進出口商品招標投標主管部門的規定參加投標;四、合資外貿公司應為有限責任公司;5.中外合資外貿公司在中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1%,外方比例不得超過25%;六、中外合資外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須由中方委派;七、中外合資外貿公司必須保持外匯收支平衡。
其他回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法》沒有規定外商(獨立)投資貿易公司注冊資本的底線,只要符合法律要求,一般沒有限制。合資公司必須符合《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各方出資若干規定》的要求。具體來說,你需要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公司法》,完全可以解決你的問題。同時,企業必須熟悉這些法律規定。
合資企業注冊:注冊中外合資企業的條件是什么?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含300萬美元)以下的,其注冊資本至少占投資總額的十分之七。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至少占投資總額的1/2,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10萬美元。
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至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之間的,注冊資本至少占投資總額的2/5,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美元。
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投資總額3000萬美元以上的,注冊資本至少占投資總額的1/3,投資總額3600萬美元以上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200萬美元。同時,條例還規定,如遇特殊情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不能執行上述規定,須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
合資企業注冊:中外合資企業注冊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先決條件:1 .中方必須是企業法人;2.外方可以是企業法人或個人;3.注冊資本:科技服務業不低于10萬元人民幣,生產加工行業不低于15萬元人民幣(其中中外合資者不少于注冊資本的25%)。) 4.經營項目必須符合國務院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提供信息:1。中外合法開業證明。(1)中方提供加蓋發證機關備案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外國企業提供開業登記證書復印件。個人提供的護照復印件。中國開戶行出具的中外雙方的“資信證明”(包括企業存款數量和資金結算資信情況)(1);(2)外方開戶銀行出具的(有效期不超過三個月);3.董事、董事、副總經理名單及其身份證(護照)復印件;4.董事“任命書”原件和董事、副總經理“推薦書”原件
合資企業的注冊:合資企業應如何注冊?
1.中外合資公司注冊局審批所需準備材料:
1。請求批準(原件)
2。合資(合作)意向書(原件)
3。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4。中國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5。外商投資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
6。
投資者資信證明(復印件)
7。新設立企業住房使用證明(包括租賃協議和房產證)(復印件)
8。合資合同(原件)
9。合資公司章程(原件)
10。法人身份證明和兩張一寸照片(身份證或護照或臺灣同胞證等。)
十一。董事會成員名單及其身份證明(復印件)
十二。
董事會成員任命書(原件)
十三。工商名稱登記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可行性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概述。
(一)合營企業的名稱、法定地址、目的、經營范圍和規模;
(2)合營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名稱、注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和國籍(中方應說明主管部門);
(三)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包括合營各方的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四)合營期限及合營各方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
2。
生產安排及其依據。國內外市場預測,以及中國現有和在建產能。
3。材料供應安排(包括能源和運輸等。)及其依據。4。項目地址選擇及其依據。
5。技術設備和工藝的選擇及其依據(包括國內外設備分布的安排)。
6。
生產組織安排(包括員工人數、構成、來源和管理)及其依據。
7。環境污染控制和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及其依據。
8。施工方式、施工進度及其依據。
9。資金籌集及其依據(包括原廠房設備份額的計算依據)。
10。外匯收支的安排及其依據。
十一。技術經濟效益綜合分析
除向審批機關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外,項目各方還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文件:
1。項目建議書和批準文件;
2。項目方所在國政府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
3。國內外市場需求調查及預測報告;
4。
有關主管部門對項目所需原材料和資金安排的意見;
5。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9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3。合同、章程的審批。外商投資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合營各方開始簽訂合同,制定章程,并報審批機關審批。
4。合營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合營各方的名稱、注冊國家和法定地址以及代表的姓名、職務和國籍;
2。合營企業的名稱、法定地址、目的、經營范圍和規模;
3。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出資額的拖欠和轉移規定;
4。
合營各方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
5。合營企業董事會的組成、董事人數的分配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聘任辦法;
6。主要生產設備、生產工藝及其來源;
7。原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的方式,產品在國內外銷售的比例;
8。
外匯資金的收付安排;
9。財務、會計和審計處理原則;
10。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事項的規定;
十一。合營企業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資各方之間問題的方式和程序;
14。
合同文本和合同生效的條件。
合營合同的附件與合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合資公司章程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2。合營企業的目的、經營范圍和期限;
3。合營各方的名稱、注冊國家和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和國籍;
4。
投資總額、合營企業注冊資本、合營各方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轉讓條款、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
5。董事會的組成、職權、董事任期、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職責;
6。管理機構的設立、辦事規則、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和任免辦法;
7。
財務、會計和審計制度的原則;
8。解散和清算;
9。章程修改程序。
6。申請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設立合資企業的申請書;
2。合營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合營各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合營合同和章程;
4。
合營各方委派的合營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候選人名單;
5。中國合營者的主管部門和合營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簽署的設立合營企業的意見。
以上所有文件必須用中文書寫,其中2、3、4份文件可同時用合營各方同意的外文書寫。
用兩種語言寫的文檔具有相同的效果。
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三個月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7。設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設立合作企業的項目建議書,并附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
2。合作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應附有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
3。
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的合作企業協議、合同、章程;
4。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的營業執照或注冊證書、資信證明及有效證明文件。外國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供其身份、簡歷和資信狀況的有效證明文件;
5。合作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人選名單由雙方協商確定;
6。
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前款所列文件,除第四項所列外國合作者提供的文件外,必須以中文提交,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所列文件可以同時以合作各方約定的外文提交。
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全部所需文件之日起45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8。
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應當通過擬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
1。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外商投資企業章程;
4。外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董事會候選人)名單;
5。
外國投資者的合法證明和資信證明;
6。擬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書面答復;
7。進口物資清單;
8。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必須用中文書寫;第2、4、5項可以用外文書寫,但要附上中文譯文。
在北京公司注冊的兩個以上外國投資者共同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應當將他們簽訂的合同副本報送審批機關備案。
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出具批準證書后,標志著項目批準的最終完成。
外商投資項目各方應當自合同、章程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二.設立合營企業的工商登記注冊程序:
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申請人應當自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人設立登記的全部文件、證件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登記的決定。核準登記的,按規定收取登記費,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由登記機關發布公告。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外商投資企業成立日期。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設立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登記表》;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準文件;
(四)合同、章程(包括附件、中外文本)及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證明(原件一份);
(五)投資者所在國家(地區)政府出具的合法經營證明;
(六)投資者的資信證明(應由與投資者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中方投資者為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明);
(七)董事會名單和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職文件,以及上述人員的簡歷和身份證明;
(八)企業住所使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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