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代扣代繳的個稅,根據規定,稅務局會將手續費按一定比例退還給扣繳單位。那么如何核算稅務局退回的稅費呢?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退稅的會計處理。
根據《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稅〔2019〕6號),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企業收到的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應計入“其他收入”和“其他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補助計入其他收入和與日常活動有關的其他項目,計入其他收入。
1.退款收據:
借: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公司給錢獎勵財務部的稅務員:
借:應付員工工資。
貸款:銀行存款。
退稅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個人稅費退還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返還的個人稅費不屬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等非應稅收入,而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結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企業所得稅政策有關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規定,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并要求資金使用后歸還本金的以外,應當計入企業當年總收入。
綜上所述,企業稅務局返還的稅務手續費不屬于不征稅收入。一是不符合從特定對象采集的條件;二是不具有財政專項使用性質,因此應計入企業總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