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要問我,2019年稅務稽查的力度大不大?不用說,答案是肯定的。要問我,2019年稅務稽查力度大嗎?不用說,答案是肯定的。
雖然本該召開的全國稅務檢查動員大會在減稅降費的背景下被取消,但并不意味著稅務檢查有所削弱。相反,2019年稅務稽查的大網正在慢慢收緊,魚再大再小也跑不掉。
2019年稅務稽查迎來了史上最嚴!這一點都不夸張!
1.2019年1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用好“稽查之劍”維護公平正義——全國稅務稽查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明確:
2019年稅務部門將加快構建以大數據、強風控、大審計為基礎的現代稅收征管格局。以零容忍的態度,貫徹“露頭就打”“雙隨機”抽查全覆蓋、重拳出擊”的稅務稽查執法新理念,確立了2019年稅務稽查新方向。
2.2019年3月1日,金稅三期上線(合并版),原國稅地稅合并為金稅三期體系,標志著國稅地稅正式合并完成。
以大數據著稱的金稅三期將實現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地稅等政府部門的網絡互聯。同時,公安、稅務、工商、銀行、海關等部門實現了信息的相互融合,這些信息將更加全面、準確、透明地反映企業的業務數據,也將使違法活動隱形化!
目前取消了縣級稅務稽查局,各地設立了729個跨地區稽查局,保持了稽查局的獨立性。這也意味著無論是什么性質的企業都有被抽查的可能。
3.7月23日上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舉行新聞發布會。深化稅收違法“黑名單”和聯合懲戒制度。
宣傳中心主任、辦公廳副主任、發言人傅說:
稅務機關進一步推進稅收違法“黑名單”和聯合懲戒制度,公布偷稅、騙稅、虛開發票等違法案件信息。認定已達到一定涉案金額,并與各部門開展失信聯合懲戒,進一步完善信用監管體制機制。
4.8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全國深化簡政放權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加強監管完善服務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的通知》(國辦發〔2019〕39號),規定要完善“雙隨機性、一公開”的監管體制和工作機制,推動日常監管全覆蓋。
具體措施:
(1)2019年9月底,完成國家“互聯網加監管”系統主體功能建設并投入運行,收集共享各類監管數據,建立完善相關風險預警模型,實現對違法行為的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理。
(2)加快地方、部門“互聯網加監管”體系建設,與全國“互聯網加監管”體系對接,推動形成規范統一、信息共享、協同聯動的全國“互聯網加監管”體系。
2019年,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稅務檢查,嚴格防范企業偷稅漏稅等違規行為。今年的檢查是有史以來最大的!與往年最大的區別之一在于個稅方面,個稅的重點是工資薪金!
2019年,因“發工資”稅務審計的案例比比皆是。
案例一:虛報工資,企業被罰款85萬元。
2011年某公司應付工資總額501.3120萬元,其中員工277.9470萬元,銷售及相關人員71.45萬元,現場人員151.9150萬元。
發現賬戶內有外勤人員發放的工資121.14萬元,無簽字記錄,無轉賬憑證,無有效支付收據。對于無有效繳費依據的工資,屬于多欄工資121.14萬元,應補繳企業所得稅30.285萬元,同時加征滯納金萬分之五,約40萬元。
并對虛假工資作出處罰決定,擬處以50%的行政罰款151425元,作為對其補稅302850元的行政處罰。
企業應納稅總額=已繳納企業所得稅+滯納金+行政處罰≈ 85萬。
案例二:工資條已經查過了!企業被罰款40多萬元。
根據舉報信息,廣東省鶴山市稅務局稽查局對一家制造企業進行稅務檢查,查實該企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通過虛列人員、拆分工資等方式逃避代扣代繳義務,偷逃個人所得稅20余萬元。
該局依法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罰款共計40余萬元的決定。
案例三:“分錢”被查,企業被罰120萬。
在2019年第一季度的檢查中,稅務局發現ZX銀行通過發票報銷的方式向員工發放了部分工資,其余部分以工資條的形式發放。
這樣做的出發點和目的是讓員工少交個人所得稅,降低社保繳費基數,通過稅前費用少交企業所得稅。
最后,稅務局核實了ZX銀行通過費用報銷等方式隱瞞員工真實工資、少扣繳個人所得稅的違法事實。公司依法作出決定,收回各項稅費及罰款共計120萬元。
讓我們看看他們要去哪里檢查。讓我們快速檢查自己,及時梳理風險!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2019年稅務機關從“工資”六個方面嚴查企業,老板們趕緊自查。
1.零申報有沒有異常?
在分析工資薪金扣繳時,金大數據發現存在大量零申報扣繳義務人,其中可能存在異常零申報。
示例:
(1)已離職員工未及時更換員工,可直接申報。
(2)企業為了幫助員工少繳稅款,直接將工資虛假列為0或5000以下。
企業經營有固定成本,如人員工資、門面租金、水電費用等。如果沒有收入來源或者收入遠低于市場水平,那么我只能對你說呵呵,畢竟沒有人愿意“賺錢”。
2.人員工資收入是否存在虛假?
工資實行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從3%到45%不等。當員工的工資收入較大時,將適用較高的稅率。扣繳時,企業可以分割收入,適用較低的稅率。另一方面,在企業所得稅中,員工的工資可以稅前扣除,企業可能會制作虛假的員工名冊和假發工資。
常見的假工資兩種行為:
(1)收入較高的員工分享收入。
(2)偽造員工花名冊、假發工資增加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3.工資合理嗎?
《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者有關管理機構制定的工資薪金制度,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確認工資薪金合理性時,可以按照以下原則掌握:
(1)企業制定了相對規范的員工薪酬制度;
(二)企業制定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和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支付的工資薪金相對固定,工資薪金調整有序進行;
(四)企業已對實際支付的工資、薪金履行了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五)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稅、逃稅為目的;
4.有沒有應該按照工資薪金繳納,但實際按照其他稅目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工資實行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從3%到45%不等。當員工的工資收入較大時,將適用較高的稅率。股息收入和勞務報酬收入均按20%的稅率征收(勞務報酬單項收入超過2萬元的,需加計)。
但是,在扣繳申報時,有些企業存在收入項目申報不實的情況。
示例:
如果你在年會上獲得了公司獎,但是按照意外收入申報,那你就要等稅務局的工作人員找你喝咖啡了。
5.年終一次性獎金政策是否重復?
企業內部存在年終獎分幾次發放給員工的現象,以達到少交稅的目的。這也是審計的重點。
對于員工當月獲得的年度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為除以12個月,根據其商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每個納稅人只允許使用一次計稅方法。
6.納稅人不自行申報納稅的情況是否超過兩種?
同一所得期間內從中國境內兩個以上地方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一并計算納稅。取得收入后,應當選擇并向其中一個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根據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申報記錄,個人收取的工資薪金所得,在同一期間有兩筆以上正常工資薪金或者外國人正常工資薪金,且在征收期間未自行申報的,列為風險納稅人。
目前稅務稽查形勢如此嚴峻,傳統稽查已經從“人民稽查”和“賬目稽查”深入到大數據稽查時代,任何失誤都可能造成大麻煩。這里需要強調的是,工資薪金只是審計的風險點之一。此外:輸出發票、輸入發票、財務報表...到處都是隱藏的陷阱!
2019年,這樣的信號無疑正在釋放。未來對企業和相關人員的要求會更加嚴格,行業也必然會調整得更加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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