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律規定商標權的取得以注冊為基礎。在德國,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可以依法申請注冊。
一、德國商標申請人的資格:
德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可以是任何國家或地區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商人士或自然人。
二。德國商標注冊申請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
2.受保護貨物/服務的類別和名稱;
3.商標設計;
4.委托書簽名。
三。德國商標注冊申請程序
1.形式審查
申請提交后,德國專利局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大約需要3-4周)
2.實質性檢查
根據法律規定,商標是否可注冊,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是否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條款。對于實質審查未通過的商標,審查員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的期限內提交復審申請,否則該申請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不予保留。
3.公告和異議
商標經審查后,將告知申請人該商標申請已被受理,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布。任何人都可以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陳述理由并提交相關證據。
4.登記
裁定異議后可以注冊的商標,或者公告后無異議的商標,予以核準注冊,發給注冊證。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拒絕、反對等情況。)大概需要4-6個月。
四。德國商標注冊的有效期:
德國商標有效期10年,每次續展注冊有效期10年,可以提前半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