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就是我們所說的‘品牌’,是消費者理解和記憶商品的基礎。消費者認可你的產品,記住你的品牌,從而創造了商標的價值。舉世聞名的“可口可樂”商標是極高品牌價值的典型代表。
商標專用權和企業名稱是兩種不同的權利,由不同的法律法規調整。
有些人認為他們已經申請了營業執照,所以他們不必再去注冊商標了。這是目前商標注冊最大的誤區。營業執照是在當地工商部門申請的,只要在當地沒有重復就可以獲批。商標是全國統一審查,一旦注冊,全國享有專用權。更大的商標權。兩者根本不等同,性質完全不同。
擁有注冊商標,你可以享受以下八項特權
1.使用權:商標所有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并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使用許可:商標所有人有權通過依法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3.專有權: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任何其他人未經許可,不得在同一種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與該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4.投資權:商標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5.轉讓權:商標權人有權通過法律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無償轉讓給他人。
6.禁止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制止他人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7.質權:商標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注冊商標設立質權。
8.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按照財產繼承順序繼承。